公诉状
“突然,人行道上响起笨重的木头套鞋和木棍戳地的声音;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来,”唱道:
美好的热天气,
常让小姑娘去找相爱的。
这一天风刮得猛,
她的短裙飞上了天!
正是在此时此刻,包法利夫人咽气了。
这幅画面就是这样的:一边是神甫背诵临终祈祷;另一边是管风琴手引起垂死者“疯狂、绝望的惨笑,像是看见了乞丐的丑脸立在永恒的黑暗里在吓唬她……她一阵**,躺倒在床垫上。大家走上前来。她已经死了”。
后来,当躯体凉了以后,特别应该尊重的事情就是灵魂已经游离了尸体。当丈夫跪在那儿哭他的妻子,当他将裹尸布盖在她身上时,任何别的人都会到此为止了,但是,福楼拜先生要在此留下一笔。
“床单自胸部起凹下去,直到膝盖,在脚尖地方又高了起来。”
这就是死亡的场面,我把它压缩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把它组合起来了。现在由你们来裁判,来品评,这究竟是神圣与渎圣的混合,抑或是更准确地说是神圣与肉欲的混合。
我讲述了这部小说,接着我对它进行了指控,请允许我说出福楼拜先生所刻意追求的体裁,即是他极尽艺术的手段,却毫无艺术上的节制所实现的体裁,这就是描写体裁,现实主义的图画。你们看他达到了什么程度。最近,我偶尔读到一期《艺术家》杂志。但,这里不是指控《艺术家》杂志,而是要知道福楼拜先生使用的是什么样的体裁。请允许我引用几句与对福楼拜先生公诉状无关的话,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福楼拜先生精于描绘达到了什么程度。他喜欢描绘诱惑,尤其是使包法利夫人失足的那种诱惑。请看!我在一月份《艺术家》杂志上,由居斯塔夫·福楼拜签名的这段关于《圣安托万的诱惑》的文字里找到了这种体裁的样板。我的上帝!这个题材可有许多事情要说,但是,我认为谁也不能比阿波利奈尔对圣安托万讲的这些话提供更生动的形象,更突出的画面:“是科学?还是荣誉!你想用湿润的茉莉花洗清你的眼睛吗?你想感受一下你的躯体像水波一样深入痴狂女人的温柔肉体里吗?”
请看!这是同样的色彩,同样的笔力,同样生动的表达方式!
必须概括一下。我分析了全书,我讲述了全书,没忘记一页,我接着进行了指控,这是我的任务的第二部分:我讲清楚了几幅肖像,我指明了包法利夫人在休憩时对其丈夫,对她不该引诱的那些人的态度,我也让你们触及到了这幅肖像的淫荡色彩!随后,我分析了几个重大场面:同罗道夫的堕落,宗教过渡,同雷宏的恋情,死亡的场面,并且,在各个场面里,我都找到了败坏公共道德、败坏宗教的双重罪过。
我只需要两个场面:伤害公共道德,难道在同罗道夫的堕落里你们没有看到吗?难道在对奸情的颂扬中你们没有看到吗?难道特别是在同雷宏的关系中你们没有看到吗?其次是伤害宗教道德,我看到了,它表现在十月一日那一期第一次刊载的第三十页关于忏悔的描述中,在十一月十五日那一期,第五百四十八页和五百五十页的宗教过渡中,以及后来在关于死亡的最后场面中。
先生们,你们面对着三个被告,他们是:本书作者福楼拜先生,发行人皮萨先生和印刷人皮依埃先生。关于这种问题,没有广告就不会有犯罪,因此举凡有助于广告宣传的也都理应涉及在案。但是,我们马上要说明,杂志的发行人和印刷人仅属于次要地位。主犯是著作人,是福楼拜先生。福楼拜先生得悉编辑部的通报后抗议对其作品的删节。其后,处在第二位的是洛朗·皮萨先生,对他,你们要讨账的不是他已经完成的删节,而是他理应做却没有做的删节。而最后轮到的是印刷人,他是避免丑闻的前沿哨兵。况且,皮依埃先生是位可敬的君子,对他我无可挑剔,我们只要求你们一件事情,那就是对他绳之以法。印刷人应该读作品,如果他们没有读或没有找人读,他们就印刷,那是冒风险的。印刷人不是机器,他们有优先权,他们宣过誓,他们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是有责任的。我再重复一遍,如果你准许我的表达的话,他们就像是前沿哨兵。如果他听任犯罪发生,这就等于他们给了敌人通行证。减缓皮依埃的罪过,你们想怎样做就怎样做;你们甚至可以对杂志的发行人表示宽容;至于主犯福楼拜,你们要对他进行严惩!
我的任务完成了,还必须等待反对意见,或是把他们羁押起来。有人将会对我们说,一般的反对意见就是:但无论如何,小说的本质还是讲道德的,因为通奸行为不是受到惩罚了吗?
对这样的反对意见,有两种回答:我假设作品是讲道德的,这是出于假定,有道德的结论不可能提出作品中可能有的淫荡细节;其次,我说:作品的本质是不道德的。
先生们,我说有道德的结论不能掩盖淫荡的细节,否则,便可以讲述一切可以想象的疯狂举动,描绘妓女的一切卑劣行径,让她死在医院破床上就行了;也可以研究和表现她的各种淫荡姿态。这将是直接反对一切良知的规则。这等于把毒药放到人人手里,而把解救药放到极少数人的手里,如果真有解救药的话。是谁读福楼拜先生的小说呢?是那些搞政治或社会经济的男人吗?不是!《包法利夫人》的一篇篇轻浮文字落到更轻浮的人手里,落到少女,有时是已婚妇女的手里。看吧!当想象力受到了引诱,当这种引诱直落到心里,当心传达给感官,这时你们还会认为冷静的理性足以抵挡感官和心灵的诱惑吗!而且,人不应过分夸耀自己的力量和美德,人既有尘世的本能,也有上天的理念,美德只是努力的结果,而且经常是艰苦努力的结果,人人如此。**的描写通常要比冷静的理性更具影响力。上述是我对这种理论的回答,这是我的第一个回答,我还有第二个回答。
我坚持认为《包法利夫人》这部小说从哲学角度看绝不是道德的。诚然,包法利夫人是中毒而死,她受了许多苦,这是真的。但是,她死于她的时间和她的日子,她死了并非因为她是淫妇,而是因为她自愿而死。她死时年轻美丽,风华正茂;她有过两个情人之后死了,留下了一位爱她、崇敬她的丈夫,他将发现罗道夫的肖像和情书,以及雷宏的情书,他将读到一个双料淫妇的情书,而在这以后,一直到他死后还要更加爱她。书中有谁谴责过这个女人呢?没有人。这就是结论。书中没有一个人物能谴责她。假如你们在书中能找出一个贤明人物,假如你们从中能找出一条据以痛斥通奸的原则,那就算我错了。因此,如果在全书中没有一个能让她低头认错的人物,如果没有一个观念,一行文字据以鞭笞通奸,也就是说,我对了,这部书是不道德的!
是否是以夫妇荣誉的名义谴责这部书呢?然而,夫妇荣誉的代表是一个知足常乐的丈夫,在妻子死后,遇到罗道夫,在其情人的面孔上寻找爱妻的形象(十二月十五日刊载,第二百八十九页)。我问你们,在整部书里没有一个字表示丈夫面对通奸行为不俯首听命的,你们能以夫妇荣誉的名义谴责这个女人吗?
是否是以公众舆论的名义进行谴责呢?但是,公众舆论的人物化身是药剂师郝麦,他是个怪人,其周围都是由这个女人主宰的滑稽可笑的人物。
是否是以宗教感情的名义进行指责呢?但是,这种宗教感情的人物化身是布尔尼贤教士,他是个差不多与药剂师同样怪诞的教士,只相信肉体痛苦,从不相信精神痛苦,几乎是个物欲主义者。
你们是否以作者良心的名义进行谴责呢?我不知道作者良心是怎样想的。但是,在第九章,这是整部作品中唯一有哲学意味的章节(十二月十五日刊载)中,我读到如下一句话:
“人死之后,活着的人总是觉得太突如其来而显得目瞪口呆,难以理解这猝然死亡,甚或难以置信这一事实。”
这不是不信宗教的呼喊,但是,至少也是怀疑主义的呼喊。诚然,这难以理解,难以相信。但是,为什么最后人死时要表现出这种目瞪口呆呢?为什么?因为这种猝死是一种神秘的东西,因为难以理解,难以判断,但是,必须听天由命。而我,我要说,如果死亡突然产生虚无,如果知足常乐的丈夫随着得悉妻子的奸情而感到更加爱她,如果公众舆论是由一些滑稽怪诞人物来代表,如果宗教感情是由一位滑稽可笑的教士来代表,那么,只有一个人占理,起统治和主宰的作用:这就是爱玛·包法利。麦萨丽娜战胜了茹维纳勒。
这就是这部书的哲理性结论。这一结论不是由作者得出来的,而是由一个对事物进行思考和深入研究的人,由一个曾在书中寻找能够主宰这个女人的人物的人得出来的。书中没有这样的人物。起主宰作用的唯一人物就是包法利夫人。因此,必须到别处去找,而不是书里,必须到基督教道德中去寻找,基督教道德是现代文明的基础。以此道德为准,可以解释一切,澄清一切。
以这种道德的名义,通奸遭到痛斥和谴责,不是因为这是一种不慎的举动引起幻灭和懊悔,而是因为这对家庭来讲是一种罪恶。你们痛斥和谴责自杀行为,不是因为这是一种疯狂,疯狂是不负责任的,不是因为这是一种怯懦,有时它是要有某种肉体上的勇气的,而是因为自杀是正在结束生命时忽视了义务,是正开始生命时不信宗教的呐喊。
这种道德痛斥现实主义文学,不是因为它描绘激情:仇恨、报复、爱情。世界正赖以存在,艺术理应描绘它们,但问题出在这种文学的描绘没有边际,没有节制。没有规则的艺术不再是艺术;这好比是一个女人脱光了全部衣服。把公德定为艺术的唯一规则,这不是对艺术的奴役,却是对艺术的敬重。人只能在规矩中才能成长起来。先生们,这就是我们倡导的原则,这就是我们以良心维护的一种教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