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她婚前以为自己是先有了爱情的。但是,她没有感受到理应从这种爱情产生的幸福感。一定是她自己弄错了,她想。于是,爱玛千方百计想知道从书本中发现的如此美妙的有关“幸福、激情和陶醉”等字眼在生活中究竟是什么意思。

Ⅵ

她读过《保尔和维吉妮》,并且梦想过那所小竹屋,黑奴道曼戈,名叫菲德尔的狗。但,她尤其梦想过那个好心的小兄弟的甜蜜友情,他能爬到比钟楼还高的大树上给你摘红果,或是光着脚丫跑在沙地上给你献上一个鸟窝。

十三岁时,她父亲亲自把她带进城,送她进修道院。他们住在圣-热尔沃区的一所旅馆里。他们吃晚饭时用的碟子上画有拉瓦丽埃尔小姐的故事。画面的说明被刀子划得东缺一块,西少一块,但还是能看出来是在颂扬宗教情感的微妙和王宫的排场。

到修道院初期,她不仅不烦闷,反倒很喜欢跟修女们在一起。修女们为给她寻开心,领她通过一个长长的走廊,穿过餐厅去教堂。休息时间,她很少玩耍,精心上教理课,碰到困难问题时,总是由她回答堂区助理司铎先生。她从不脱离教室的温和气氛,生活在这些面色苍白身戴铜十字念珠的女人中间,加之从圣坛的香气、圣水缸的凉意以及蜡烛的照耀中散发出的这种神秘的倦怠,使她也慢慢变得昏沉慵懒起来。她不听弥撒,却留意着书上的天蓝色框架内的宗教图画,她喜欢害病的母羊、利箭穿透的圣心,或是行路倒在十字架上的可怜的耶稣。为了磨炼自己,她试着一整天不吃东西,脑子里还千方百计地寻找要实现的心愿。

当她去做忏悔时,她杜撰一些小罪过,为的是能更长久地待在那儿,跪在阴影处,双手合十,面孔贴在栅栏上听神甫窃窃私语。布道中一再提及的未婚夫、配偶、天上的情人以及永久的婚姻等,这些词汇相提并论,在她心灵深处引起出乎意料的甜蜜。

晚祷之前,在自习室里要读宗教作品。从星期一到星期六,阅读《圣史》概要,或是弗雷西努斯院长的《讲演录》,而星期四则阅读《基督教真谛》选段,作为兴趣读物。头几次,她聚精会神地倾听浪漫主义忧郁的响亮哀诉,这是重复大地与永恒的一切回响!如果她的童年是在商业区店铺的后屋度过的,也许她会接受对大自然的抒情感染,一般而言,我们是通过作家们的表达才会受到这种感染的。但是,她太熟悉农村了;她通晓畜群的叫声、各种奶制品以及各种犁具。因为她已习惯于静物的状态,她反而倾心于多变与不平静的事物。她爱海也只爱海上的风暴;她爱绿色也只爱遍布废墟之间的绿色。她认为必须从各种事物中得到某种个人好处才对,她把一切无助于满足其心灵需要的都斥之为毫无价值,因为她天性多愁善感,而非爱好艺术,她寻找的是情调而非景物。

有一个老姑娘每月来修道院的洗衣房干一星期的活儿。她出身于大革命时期破产的一个贵族世家,受到主教的保护;在餐厅里,她同修女们一起用饭,每次饭后在重新上工之前,她总是同修女们聊一阵闲话。经常有寄宿生从自习室溜出来去看她。上一世纪的一些情歌她都能背下来,她一边做针线,一边低声唱着。她还会讲故事,告诉你一些新闻,能代人在城里购物;她的围裙口袋里总是装着小说,她偷着借给大女孩子看,她自己也在工作之余,抓紧时间读上几段。书上无非是爱情故事、情男情女、受难贵妇晕倒在孤楼里、每一个驿站都有被害的驿夫,每一页都写有暴死的马匹、阴暗的森林、内心的慌乱、起誓、呜咽、眼泪与吻、月光下的小艇、树林中的夜莺、男子勇敢如狮、温柔如羔羊、人品盖世、衣冠楚楚,哭起来泪如雨下。爱玛十五岁时,整整半年时间,她的双手沾满了古老阅览室的灰尘。后来,她读瓦尔特·司各特,便迷恋历史事物,梦想大皮箱、警卫室和行吟诗人。她真想像腰身修长的女庄主那样生活在某个古城堡里,在三叶状的穹隆下,胳膊肘支在石头上,手托下巴,整日里企盼看到白羽骑士骑着一匹黑马从乡野深处奔驰而来。那时,她崇拜玛丽·斯图亚特,热烈崇敬那些著名的或命运不幸的女性。她认为,贞德、爱洛伊丝、阿涅丝·索雷尔、美人费洛妮埃尔以及克莱芒丝·伊佐尔等,犹如彗星在漫漫的历史长夜中闪光夺目,出类拔萃,而圣路易和他的栎树、垂死的巴亚尔、路易十一世的某些暴行、圣巴托罗缪的逸事、贝亚恩人的羽翎,以及画盘上颂扬路易十四的永远鲜活的故事等,东鳞西爪地点缀着这漫漫的历史长夜。它们之间毫无关联,更易淹没于阴影之中。

在音乐课上,她唱的抒情歌曲无非是金翅小天使、圣母马利亚、内海、威尼斯船夫等,全是太平赋闲之作,风格平淡,音调轻浮,她却从中感受到了爱情的迷人魅力。一些同学把逢年过节收到的纪念册礼品带到修道院,必须小心藏好,一旦查出,后果不堪设想。爱玛小心翼翼地抚弄这些纪念册的锦缎封面,惊奇地注视着这些陌生作家的名字,他们在每首诗文下面的署名往往不是伯爵,就是子爵。

她哆哆嗦嗦,吹口气吹起版画的绢纸,绢纸半折着掀起来,又轻轻落下。画面上画的是一个披短斗篷的青年男子在阳台栏杆的后面搂抱着一个腰间挂布施袋的白袍少女;或是金黄鬈发的英国女士的无名画像,头戴圆形草帽,睁着又大又亮的眼睛望着你。还有的女士躺卧在车里,在猎场内漫游,两个穿白色短裤的小驭手驾马小步跑着,一只猎犬在马车前跳来跳去,也有的女士在沙发上浮想联翩,身旁摆着一封开口的情书,透过半开的窗子——窗上有半掩的黑窗帘——凝望月亮;天真烂漫的女士脸蛋儿上挂着一颗泪珠,透过哥特式鸟笼的框条嬉逗一只斑鸠,或是满面微笑,歪着头,用她们的尖尖的手指(跷起的手指像波兰式的尖长翘头鞋)掰雏菊的花瓣。您还可以看到手持长烟袋的苏丹在花棚下晕倒在舞女的怀抱里,还有异教徒们、土耳其佩刀、希腊软帽,特别是还能看到酒神故乡的色调暗淡的风光,经常可以同时看到棕榈、冷杉,右边几只老虎、左边一只狮子、远处是鞑靼的清真寺尖塔,近景是罗马废墟,再远处是几只蹲在地上的骆驼。全景的周围是一片洁净的原始森林,同时一大道阳光垂直照下来,抖动着映入水中,在青灰的水面上,露出几处白点,或远或近,表示在水中游动的天鹅。

爱玛头上空的墙壁上挂着煤油灯,灯光照亮这些世间名画,在她眼前一幅幅地过去,寝室里一片静寂,远处响着晚归的马车在大马路上的滚动声。

她母亲去世时,头几天,她哭得很厉害。她让人用死者的头发给自己做了一块灵牌,在写给拜尔斗的一封信中,满纸都是对人生辛酸的思考,她要求以后也把她葬在母亲的坟墓里。老头子吓坏了,以为她是病了,便亲自来看她。爱玛内心里感到满足,因为这平庸人生罕有的理想境界是平常心永远达不到的,她却一下子便达到了。于是,她听任自己滑入拉马丁式的九曲十弯的情绪之中,倾听湖上琴声、垂死天鹅的哀鸣、秋叶落地、贞女升天以及天神在圣谷布道的声音。后来,她对此烦闷至极,却矢口否认,先是靠习惯,后是靠虚荣心挨下来;最后,她自感心境平复,既不感到心头的忧愁,也不注意额头的皱纹,她对此也颇为吃惊。

修女们曾断定她是应神召而来,现在惊奇地发现,卢欧小姐辜负了大家的爱护。诚然,大家在她身上倾注了极大心血,让她参加日课、静修、九日经和布道,给她宣讲要尊敬先圣和殉教者,向她苦心规劝克制肉体,拯救灵魂,而她的所作所为像野马一样:你拉紧缰绳,它却突然停住,嘴里吐出了马衔。她这个人是个热情的实证主义者,她爱教堂是为了它的花卉,爱音乐是为了它的抒情歌词,爱文学是为了它的情感刺激;她反抗信仰的神秘,同样,她更讨厌院规的束缚,她认为院规是对其本性的压抑。因此,当她父亲来领她出修道院时,大家都高兴地看着她离开。院长甚至觉得她在后期已变得毫不尊重修道院的集体生活。

爱玛回到家里,起始对指挥仆人尚觉有趣,不久,便讨厌起农村生活,又后悔离开修道院了。当夏尔第一次来到拜尔斗时,她正自感万念俱灰,因为她觉得在这里一无可学,也无任何东西值得感受。

但是,对新生活的忧虑,或许这个男人的出现所引起的刺激足以让她相信她最终拥有这种神奇的激情,直到此时,这种激情犹如一只有玫瑰色羽毛的巨鸟,翱翔于灿烂辉煌的诗意般的天空里;她现在还不能想象这种平静的生活就是她早先梦寐以求的幸福。

Ⅶ

有时候,她想,那可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正像人们所称之为的“蜜月”。为了尝到蜜月的甜蜜,也许必须去名字响亮的地方,在那里,新婚夫妇不必早起,可以尽享惬意的懒散!乘驿车,头上是蓝绸的帘篷,攀登陡峭的山路,倾听驿夫的歌曲,同山羊的铃铛和瀑布的喧腾声一起在山间回响。当夕阳西下,在海湾岸边呼吸柠檬花香;傍晚,在别墅的平台上,他们单独在一起,手握着手,眼望天上的繁星,同时议论对未来的打算。她觉得人世间的某些地方该是专门出产幸福的,就像某种地上的特殊植物换个地方就长不好一样。她为什么就不能将胳膊肘支在瑞士木屋的阳台上,或是把她的忧愁关闭在苏格兰的村舍中,有一个丈夫身穿长燕尾黑绒礼服,带花边袖口,脚蹬软靴,头戴尖顶帽!

兴许,她真希望向什么人倾吐这些知心话,但是,如何述说这种不安的心境,捉摸不定,如云一样多变,如风一样旋转?她缺乏应有的词汇,也没有机会和胆量。

然而,假如夏尔曾有此愿望,曾想到这一点,假如他的目光哪怕只有一次能看透她的思想,她觉得无穷尽的话语会立即从其内心涌出,犹如墙边果木上的熟果,只要手一碰触就会落下一样。但是,随着他们的生活越亲近,一种内心形成的分离使她与他相距越来越远了。

夏尔的谈吐平庸,犹如街上的人行道,讲的都是一般人的见识,衣着平淡,引不起激情,也引不起笑声或梦幻。他说过,他住在鲁昂的时候,从不好奇去剧院看一看巴黎来的演员。他不会游泳,不会舞剑,也不会玩弄手枪;有一天,她在读小说中遇到一个骑术术语,他也不能给她作出解释。

相反,一个男人难道不该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教你懂得感情的力量、生命的精微、人间的奥秘?可是,他这个男人什么也不教,什么也不知,什么也不企盼,他却以为她是幸福的;然而,她恨的正是他的这种死心塌地的平静,这种心安理得的迟钝,甚至于她给他的快乐。

有时候,她画素描,夏尔把这当做开心时刻。他规规矩矩地站在一旁,看她俯身画板上,眨着眼睛,为的是更好地看她的画作,或是用面包心在大拇指上揉小球。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他就越觉得新奇好玩。她痛快淋漓地敲击音键,她的手不停顿地在键盘上自上而下地滑动。这架琴弦走调的老钢琴经她一弹,响声大震,要是开着窗子,声音一直传到村头;执达员的文书经过马路,经常是光着头、脚穿便鞋,手中拿着文件,停下脚步听她演奏。

另外,爱玛善于持家。她给病人寄出诊病账单,措辞婉转,丝毫不留索账痕迹。当星期日他们有邻居来共进晚餐时,她有办法露一手,做出精美菜肴,将小果子摆在葡萄叶上摞成金字塔形状,果酱罐倒放在盘子里端上来,她甚至还说要购置为供吃甜点用的漱口盅。上述种种自然给包法利带来许多别人的敬重。

夏尔有了这样的妻子,归根结底也自以为身价提高了。她画了两小幅铅笔素描,他给配上宽边框架,用绿色长绳贴着壁纸挂在厅房的墙上,自豪地指给人看。从弥撒归来,人们常见他穿着漂亮的绣花拖鞋站在家门口。

他回家晚,有时十点,甚至到半夜时才回来。他要吃东西,因为女仆睡了,总是爱玛来伺候他。他脱掉礼服,要舒舒服服吃个痛快。他一个一个地说起他所遇到的人,他去过的村庄,他开过的处方;他自觉心满意足,吃光洋葱回锅牛肉,剥去奶酪外皮,大嚼一个苹果,再喝光水瓶里的水,而后便上床,身子一仰,就响起了鼾声。

因为他长期以来有戴棉睡帽的习惯,他包头用的方巾没有拴到耳朵上;所以,他的头发到早晨时便凌乱地贴在脸上,而且他的枕头带子在夜里松开了,露出的鸭绒毛像是给他增加了白发。他老是穿一双笨重的靴子,脚背上两道深褶斜向踝骨,而整个靴面笔直硬挺,犹如木头脚。他常说:“这在乡下已经够好的了。”

他母亲赞成他的这种节俭,因为她像以前一样,当家里有点闹翻天的时候,她就来看他。然而,包法利太夫人对儿媳似有成见,觉得她“做事太大手大脚,超过了他们的经济条件”:柴、糖和蜡烛“消费如流水,像大户人家”,而厨房用炭之多足够烧二十五盘菜!她整理衣橱,教她监督来送肉的卖肉老板。爱玛领受这些教训,包法利太夫人喋喋不休地赐教。两人间整天一人喊“儿媳”,一人喊“母亲”,呼来唤去,讲起来嘴唇颤抖,每人都以强压的怒气讲出甜蜜的话语。

在杜比克夫人时期,老夫人还觉得受到尊重,但是,她现在认为,夏尔对爱玛的爱是对母爱的背弃,是对属于她的感情的一种侵犯。她以一种悲伤的沉默看待儿子的幸福,犹如一个破了产的人透过窗户看到别人在其旧宅里安居。她以回忆的方式向他提起为他受的苦,为他作出的牺牲,并且把爱玛对她的不敬与之比较,结论是想告诉他,像这样宠爱爱玛是太不理智了。

夏尔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他尊敬自己的母亲,但也非常爱自己的妻子。他认为妈妈的判断肯定没错,同时也觉得妻子无可指责。当包法利太夫人走后,他试着像母亲对她提过的那样,用同样的语汇,怯生生地向爱玛提出一两条最无关痛痒的意见,爱玛一句话便把他顶了回去,证明是他错了,打发他还是看他的病人去吧。

然而,根据她自以为正确的理论,她想自我表示爱恋。在月光下,在花园里,她背诵一切能够背得下来的热烈情诗,并且一边唉声叹气,一边给他唱忧伤的柔板。但是,她后来发现自己同以前一样的平静,而夏尔也没表现出更多情,或更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