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
一声怒吼,就像“Quos ego”一样,止住了一场新的飓风。教师接着又气冲冲地喊道:
“要保持安静!”
教师从他的软帽里取出手绢擦着额头。
“至于你,新生,你给我抄二十遍动词‘ridiculus sum’。”
随后,他声音柔和地说:
“哎!你的帽子,你会找到的,没人偷你的!”
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学生们头俯在作业本上,新生坐在那里整整有两小时,保持着一种标准姿势,虽然时不时地有从某人笔尖弹出来的小纸球飞过来,打在他脸上,但他用手擦了擦,低垂着眼睛,仍一动不动地坐着。
晚上自习时,他从书桌里取出套袖,把他那些小东西整理好,小心地用尺子在纸上打上横格儿。我们看见他在认真地学习。每个字都在字典里查一查,真是尽心竭力。不用说,就是凭着他表现出的这种坚定的毅力,他才没有降班;因为即使他的语法还勉强过得去,而他在遣词造句上却绝对谈不上高明。他的拉丁文是他那村子里的神甫给他上了启蒙课,而他的父母为了省钱,便尽量晚点送他上中学。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尔道劳梅·包法利先生早年曾当过外科军医助理。一八一二年前后,在征兵事件中受到牵连,被迫在这期间离职。于是,他利用自己漂亮的外表顺手捞了六万法郎的嫁资:一个帽商的女儿爱上了他的外表,给他带来了这笔钱。他是个美男子,爱说大话,常把马刺碰得山响,留络腮胡子连着髭须,手指上总戴着戒指,穿着颜色鲜艳夺目的衣服,他有勇士的外貌,又有外勤推销员善于与人交往的和气劲儿。等结了婚,头两三年他靠太太的财产过活,吃得好,起得晚,用大瓷烟斗吸烟,夜晚看完戏才回家,经常光顾咖啡馆。岳父去世,没有留下什么东西;他生了气,投身于制造业,赔了些钱,后来退居乡下,想在那儿发家。可是,他不懂得种田,如同不懂得织布一样。他骑马游乐,而不是让马去耕田;他一瓶一瓶地喝光他的苹果酒,而不是把它们成桶地卖掉;他吃掉家里的最好家禽,用他的猪油擦亮他的猎鞋,不久他便意识到最好还是放弃一切投机活动。
于是,他每年出二百法郎,在科城与庇卡底交界地方的一个村子里,设法租了一所半农庄半住宅的房子。他愁眉不展,懊悔万千,怪罪上天,嫉妒所有的人,从四十五岁起,他便闭门不出,说是厌恶了人世,决意从此清静度日。
他的太太从前疯狂地迷恋他;她对他的那种百依百顺的爱却想不到使他离她越来越远。以往,她活泼开朗,心直口快,一往情深,倾心相与,上了年纪后,她的性情就变得(像走了味的酒变酸了一样)古里古怪,唠唠叨叨,动辄烦躁易怒。她看见他追逐村子里的每个浪荡女人,到了晚上,他一次又一次地被人从那些下流地方送回家来,疲惫麻木,酒气熏天,臭不可闻!她曾为此痛苦万分,起初她并不抱怨,后来自尊心受到伤害,便索性保持沉默,忍气吞声,这样一直到死。她不停地奔波,处理各种事务。她去找律师,去见会长,想起期票到期,想办法延期支付。而在家里,她则是缝缝补补,熨烫浆洗,监督工人,结付账单,等等。而先生却不为任何事操心,经常赌气似的没日没夜地蒙头昏睡,对什么事都麻木不仁,不闻不问,醒过来的时候只对她说些冷冰冰、毫无情义的话,在炉火旁抽烟,往灰烬里面吐痰。
等她生了个孩子时,则必须把孩子寄养在奶妈那里。小家伙回到家后便被惯得像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让他光着脚跑,而且充当哲学家,甚至说孩子完全可以效仿幼畜,全身一丝不挂地走路。与母亲的意向相反,他脑子里有某种对儿童进行教育的男性理想。他尽力根据这个理想来培养他的儿子,想以斯巴达式的严格教育使孩子能有一个强健的体魄。他让儿子去冷屋子睡觉,教他大口地喝朗姆酒,教他辱骂宗教仪式的队伍。可是,这孩子天生性格温和,父亲的努力很难在他身上奏效。母亲总是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剪硬纸板,给他讲故事,一个人没完没了地跟他说个不停,充满着忧郁的欢乐和絮絮叨叨的柔情。在她孤独的生活中,她把全部散乱而又支离破碎的虚荣心都寄托在这个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厚禄,好像看见儿子已经长得高大、漂亮、才华横溢,成了路桥工程师或者法官。她教他读书,甚至还弹着她的一架旧钢琴教他唱两三支浪漫曲。但是,包法利先生并不大关心他学文化,对于母亲为儿子所做的一切,他却说“没有必要”!难道他们会有钱把他送到政府办的学校里读书,然后再给他买个一官半职,或盘进一爿营业资产吗?再说:“只要胆子大,一个人总会成功的。”包法利夫人咬着嘴唇,而孩子则在村子里游荡着。他跟在耕地的农夫身后,拾起土块驱赶那些飞来飞去的乌鸦。他吃着沟边的桑葚,拿着根竿子看守火鸡,翻晒新收的庄稼,在树林子里跑来跑去,雨天就在教堂的门廊下面玩跳房子。碰到盛大节日,他便央求教堂执事让他来敲钟,为的是让整个身子吊在那粗大的绳子上,随着它来回摆动,感受悬空的滋味。
因此,他就像一棵栎树那样长起来了,他的手臂结实有力,肤色健美。
他十二岁时,母亲终于取得同意让他开始读书。他们请本堂神甫教他。可是,课时既短,又断断续续,接不上,简直没有多大用处。
功课都是抽时间教,在圣器室里,站着而且匆匆忙忙利用行洗礼和行葬礼之间的空当时间教;要不然就是在三钟经之后,神甫如果不出门办事,就差人把他的这个学生找来。他们上楼,到他的房间里坐好,夜晚的小蝇虫和蛾子围着蜡烛打转。天气热,孩子睡着了;老神甫手搭在肚皮上也是昏昏沉沉,很快也就张着嘴,打起鼾来。有时候,神甫先生给邻近的某个病人做临终法事后回来,看见夏尔在田里捣蛋疯闹,便把他叫住,训他一刻钟,并利用这机会让他站在树底下做动词变位练习。往往是因为下雨了,或是有个熟人走过来了将他们打断。总之,神甫一直对他很满意,甚至说这个“年轻人”记忆力很好。
又是半年过去了。第二年,夏尔终于被送进了鲁昂中学。那是大约十月底,正是圣·罗曼集贸期间,父亲亲自带他去的。
现在,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记得他什么了,只知道他是一个性格稳重的男孩子,课间活动时玩耍,自习时间用功,在课堂上听讲,在寝室里睡得好,在食堂里吃得香。他的监护人是手套店街上的一个五金制品批发商,每月接他出去一次;星期天,铺子关门以后,带他到码头上散散步,看看船,然后到了七点钟,晚饭前再把他送回学校。每星期四的晚上,他都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的是红墨水,并且用三个小面团封信;之后,他复习历史笔记,或者读一本扔在自习室里的《阿纳卡尔西斯》旧书。散步期间,他就和校工闲谈,校工像他一样,也是乡下来的。
靠着死用功,他的成绩在班里一直保持在接近中等;甚至有一次,他还拿了个自然史一等奖。但是,临到第三学年末,他父母却让他退学去学医,坚信他靠自己就能拿到学士学位。
母亲在她相识的一个染匠家给他在五层楼挑了一间朝向罗拜克河的房间。她商定了他的膳宿费,弄来了几件家具,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让人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旧床,另外还买了一个小生铁炉子和一堆劈柴,为她可怜的孩子取暖用。一个星期过后,她千叮咛万嘱咐,要孩子正经做人,现在就要他自己管自己了,这才离开。
他读了布告牌上的课程表,直感到头昏脑涨。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化学,还有植物学、临床学、治疗学等,还没算保健学和药物学,对于这些名词的词源他全然不知,他觉得这些名词就像是一座座神庙的大门,里面庄严而神秘。
他什么也不懂;听也白听,他跟不上。然而,他用功,有成套的笔记。他每课必上,一次实习都不缺。他以驴拉磨的方式完成着每天的功课,蒙着两眼在原地打转,也不知磨的是什么东西。
为了让他节省开支,他母亲每星期托邮车给他带来一块炉火烤的小牛肉。上午,他从医院回来,便一边对着墙跺脚,一边拿它来就午饭吃。午饭后,他紧接着就得跑去上课,去解剖实验室,去收容所,然后穿过一条条街道,回到他的住所。晚上,用过房东的粗劣晚餐,又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用功,他身上的湿衣服在烧红了的小炉子面前直冒气。
在夏日美好的夜晚,当温热的街道空落落的时刻,当女佣们在大门口玩起了羽毛球时,他便打开窗子,臂肘支在上面。小河在他下面流过,在那些桥和栅栏之间,河水呈现出黄色、紫色或蓝色,它把鲁昂的这个区变成了一个肮脏的小威尼斯。一些工人蹲在河边,在水里洗胳膊。从阁楼顶上撑出来的竿子上晾着一缕缕的棉线。对面,屋顶的那一边,晴空万里,红日西斜。那边天气该多好啊!山毛榉下要多凉爽啊!他张开鼻孔去呼吸田野的清香气味,但那清香到不了他这里。
他瘦了,个子长高了,而且脸上显出了一种伤感的表情,几乎引人注目了。
自然而然地,由于懒散,他以往下的决心最终被抛到了脑后。有一次,他没去实习,第二天也不去上课。于是,他尝到了偷懒的甜头,渐渐地,索性不再上课去了。
他养成了坐小酒馆的习惯,迷恋上了骨牌。每天夜晚,把自己关进一家肮脏的公寓里,在大理石桌上掷着有黑点的小羊骨头,他觉得这是他获得自由的一种可贵举动,并使他提高了对自己的估价。这就像初入社会,初尝禁果一样;进去时,他把手放在门钮上,带着一种近乎肉感的喜悦。于是,他身上许多被压抑着的东西开始滋长;他学会了几段小曲,唱给女伴们听,迷上了贝朗瑞,会调五味酒,最后他懂得了爱情。
由于他迷于这些活动,他做医生的考试完全失败了。那天晚上,家里人还等着他回家,为他庆贺成功呢!
他步行回乡,到了村口处停下了,托人把母亲叫了出来,将全部情况一五一十都讲给她听。母亲原谅了他,把失败的原因都归于主考人的不公正,又鼓励了他两句,并且答应亲自负责把事情安排好。五年之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实情;事情早已经过去了,他也就由它去了,再说,他也不能设想他生出来的儿子会是个蠢材。
于是,夏尔重又投入学习之中,不停地为各科考试科目做准备,事先把所有的考题都背了下来。他以相当高的分数被录取了。这对他母亲来说真是个大喜的日子!他们大摆家宴,以示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