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一览众山小

从前的赵牧心高气傲,总把‘君子之交淡如水’‘君子朋而不党’挂嘴边,但是自三个月前,大哥马上出征,家中陷入阴霾,全家人奔前跑后,希望大王收回成命。
如果赵牧结交了荀子,让荀子找赵王劝两句,兴许历史上真就没有长平之战这回事了。
不过那就也没我的事了。
赵牧看见赵括发呆,撇撇嘴。
“大哥是不是听都没听过这位先生?”
赵括心说我听说关于荀子的作品可比你多,他把咸豆羹拌米饭里,然后问:
“题型是什么?”
“大哥,那不叫题型,作诗名目旨在抒怀言志,讲究立意高远。”
赵黎插嘴道:“大哥,你一天学宫都没上过,还是别参和了。”
赵括呵呵一笑,“此言差矣,虽然我没上过学,但诗歌这东西讲究福至心灵,灵感到的时候随便吟一句就是传世名作。”
“那大哥给我吟一句。”赵牧被大哥一番话整乐呵了,“我倒想看看四书五经一页没读过的大哥,怎么福至心灵。”
赵牧话落,三个人的目光全落赵括脸上,赵括慢慢咀嚼嘴里的粟米饭。
“咳咳。”
都闪开我要装逼了。
赵黎托着脑袋,赵母放下了筷子。
赵牧挪了挪屁股坐的稍端正了些。
赵括慢慢嚼完嘴里的粟米饭。
“荡胸生层云。”
赵黎眨了眨眼。
赵牧仰头摸下巴,工整,意外的工整。
大哥这五个字平平稳稳,没有丝毫的浮夸气,反而沉得住。“荡胸”两个字尤其妙,胸襟在动,云在动,这是有山有水有人的句子。
赵母品不出味道,于是继续夹菜。
“决眦入归鸟。”
赵牧打了个激灵。
这一句出来,立意有了。
不是写景,是写人。
是一个人站在山上,眼睛瞪到几乎要裂开,去追那归巢的鸟。
那种神态,那种气魄。
赵黎眨巴着眼睛。
“大哥说的真好。”
她仅在父亲在时去学宫读过几年书,需要交学费后就退学了,但能听出来这是极好的绝句。
只见赵括正在扒菜,似乎已经把这件事跳过去了。
赵牧坐不住。
“然后呢?然后呢?”
读书人最痛苦的事是什么?是听到一首没听过的好诗,但作者不让他听完,他现在浑身刺挠,恨不得抓着大哥的衣领把后面的诗全摇出来。
赵括夹了一块咸豆羹,慢条斯理地嚼。
“我哪会写诗啊。”
赵牧差点没把筷子捏断。
赵母这才反应过来气氛不对,狐疑地看了看老二的脸色,又看了看老大。
“这诗好么?”
赵黎柔声接话。“立意很好,娘。”
赵母不可思议。
她转头看着大儿子。
她活了这么久,从来没见过大儿子开过这个窍。
大儿子小时候上学,先生教《诗》,他在底下睡觉,先生教《礼》,他在底下数蚂蚁。
赵奢气得拿戒尺打他手心,但赵括本性好玩,若非赵奢望子成龙心切,日后的赵括连一个纸上谈兵的名头也担不起。
现在这两句话从他嘴里出来。
赵母觉得自己耳朵出问题了。
她又看了看老二。
老二的脸色比她还精彩。
他从五岁启蒙开始就被父亲赵奢教导,“你大哥是要继承家业打仗的,你是要光耀门楣读书的”。
于是他咬牙念了二十年的圣贤书,他七岁背下《诗》三百,十二岁默写《礼》全篇,他在稷下学宫里跟人辩论从来没输过。
但赋诗……他最好的成绩是乙等。
赵母这才惊讶的瞪着大儿子,心想大儿子何时在诗赋上也开窍了?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两句幽幽出口。
啪嗒……赵牧手里筷子摔在桌子上。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赵牧喃喃自语。“这是何等的志向……”
他赵牧二十年来在学宫里看过无数首诗,听过无数次先生讲解,自己拼了命想写却一辈子写不出来的那种句子。
平,直,朴素。
但无论任何人来看都会被它的意境击中,让人无端想去奋斗,争锋斗志。
赵黎嚼着饭的嘴也停了下来,被诗中意境击中。
“大哥何时会作诗了?”
“打败白起后顿觉立于天下之巅,福至心灵罢了。”
“大哥真有才华!”赵黎鼓掌称道。
只见赵母啪嗒摔了筷子。“都怪你爹!我早就说让你也去读书,你爹非说让大儿子学兵法,将来继承他的衣钵,要是我括儿也去了稷下,现在不得当个圣贤。”
“娘,做圣贤哪有那么容易。”赵牧不忿。
“娘,爹没错,要是大哥也去稷下,兴许白起就打进来了。”
主母和二弟一颤,差点忘了,家里还有一位长平君。
在某方面,长平君的影响力已经不亚于圣贤了。
“娘,打仗就挺好的,儿子还是喜欢喝酒斗雀的日子,写诗嘛,业余爱好。”赵括摆正几人思想。
赵牧一脸黑线,你这业余爱好足够让学宫那群学子们嫉妒死了。
“大哥,诗名叫甚?”
诗名……杜甫他老人家是望着泰山有感而发,其名《望岳》,太质朴了吧,而且我只会背最后两句,跟这个诗名也不搭。
“诗名……还没想,这首诗送你了,也算大哥从长平给你带回来的特产,自个起名吧。”
“对待此……此等好诗,怎么能这么敷衍。”
见大哥已经低头扒饭,“这首诗借我一用,我会跟先生讲明作诗之人是你。”
……
早饭吃完,赵牧骑马入学,赵括从今天开始算进入新生活。
喝酒?斗雀?溜溜鸟?
都挺无聊的。
见身边小妹正在晾晒衣服,他:“咳咳。”
赵黎扭头看他。
“大王赏哥了一处宅子,有没有兴趣跟哥去瞅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