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他一生中一定经历过不少兴衰沉浮,所以才变得如此粗暴、如此贪财吧。关于他过去的事,你知道什么吗?”

“他是个捡来的野孩子,先生——这一点,我全都知道,不过,他是在哪儿出生的,爹娘是谁,还有,最初是怎么发的财,那就不清楚了。还有,那个哈里顿呀,就像一只羽毛还没长丰满的小鸟从家里给赶了出来!整个教区,也只有他这样一个不幸的孩子,从来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受到欺骗的。”

“好,丁恩太太,那你就做做好事,给我讲讲我那邻居家的事吧。我感到,我就是上了床也睡不着;所以,你就行个好,坐下聊一小时,怎么样?”

“啊,当然可以,先生!我这就去取点儿针线活来,然后,您要我坐多久,我就坐多久。但是,您已经感冒了,我看您在哆嗦,得喝点儿粥,驱驱身上的寒气。”

这位可尊敬的女人匆匆忙忙地离去

,我呢,则蜷缩着身子,靠炉火更近。我感到脑袋发热,全身发冷,再说,我的神经和大脑几乎都已兴奋到了极点,人都变傻了。这使我觉得我没有不舒服,心里只是害怕(直到现在仍然害怕),今天和昨天所发生的事情以后会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

丁恩太太没隔一会儿就回来了,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粥,拿着一篮子的针线活。她把盆子搁在炉边的铁架上,把椅子拉了过来,发现我这么容易相处,她显然很高兴。

在我住到这儿来以前——丁恩太太没等我再要求便开始讲了——我几乎老是待在呼啸山庄,因为亨德莱·欧肖,也就是哈里顿的父亲是我母亲奶大的。我经常跟东家的孩子在一起玩,也干点活儿,比如,帮着晒干草呀,整天在农庄上跑来跑去呀,谁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一个晴朗的夏天的早晨——我记得,那会儿刚刚开镰收割庄稼——老东家欧肖先生从楼上下来,从那身打扮来看,他要出远门。他吩咐约瑟夫当天要干什么以后,转过身来对着亨德莱、凯茜还有我——那会儿,我跟他们坐在一起喝粥,他对儿子说:“嘿,我的好小子,今天我要去利物浦,给你带什么回来呢?挑你喜欢的东西,只要是个儿小的,因为我要走着去,走着回来,单程就要走六十英里,这段路可长着呢!”

亨德莱说他要一把小提琴,然后老东家又问凯茜。这个时候,凯茜还不满六岁,可是马厩里的马哪一匹她都能骑,她说她要根马鞭。老东家没把我给忘了;因为他心地好,尽管有时很严厉。他答应给我带回来满满一口袋的苹果和梨,然后跟两个孩子吻别后就走了。

老东家离家三天,全家都觉得他好像走了好久好久,小凯茜老是问爸爸什么时候回家。第三天晚上,欧肖夫人等丈夫回来吃晚饭。她把开饭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往后推延,可还不见丈夫的影子。孩子们一次次地跑到大门口去张望,最后,他们也跑累了。天色已黑,夫人叫孩子上床睡觉,但孩子们苦苦哀求别让他们睡。大约十一点钟的时候,只见门闩被人轻轻抬起,老东家走进了屋。他一屁股坐在一把椅子上,一会儿放声大笑,一会儿又在那里呻吟,让大家离远点儿,因为他都快累死啦——就是把英伦三岛全部都给他,他也不肯再走这么长一段路程了。

“到最后,跑得真累死人了!”老东家一边说,一边打开抱在手里裹成一团的大衣,“瞧这儿,夫人!我这一辈子从来还没有给什么东西弄得这么狼狈过,虽然这小东西长得黝黑,好像是从魔鬼那里来的,但是你还得把他看做是上帝赐予的礼物接受下来。”

大家一起围拢在老东家的周围,我从凯茜小姐的头顶望过去,看到一个脏兮兮、衣衫破烂、黑头发的孩子。这孩子不小了,已经会走路、会说话了。他的脸看上去确实比凯瑟琳老气一些,但把他放在地上,他只是睁大了眼睛,四下里张望,嘴里不断重复说一些谁也听不懂、莫名其妙的话。

我感到很害怕,欧肖夫人准备把这孩子扔到门外去。她暴跳如雷,责问老东家怎么想得出把这样一个吉卜赛小鬼带到家里来,他们自己不是有孩子需要抚养和照料吗?他到底想把这个小鬼怎么着?是不是疯了?老东家想把这件事情解释清楚,但那会儿,他确实已经累得半死。

在夫人的责骂声中,我听到老东家这么说来着:他在利物浦的大街上看到这个孩子,饿着肚子无家可归,又像是个哑巴,于是他把孩子抱了起来,四处打听谁是他的亲人。但是,没有人知道他是谁的孩子。老东家时间不多,身上带的钱也有限,他想,与其在利物浦白白浪费时间和金钱,还不如把孩子带回家,因为自从他发现这个孩子,他就决定不能再撇下他不管了。

嗯,结果是夫人抱怨了一阵,最后也不吱声了。老东家吩咐我给那孩子洗一洗,换上一身干净衣服,让他跟自己的孩子睡在一起。

亨德莱和凯茜都站在一旁,乐滋滋地看着、听着,等到母亲不再吵闹,他们便开始搜父亲的衣兜,寻找父亲答应给他们买的礼物。亨德莱已经十六岁了,当他从父亲的大衣里取出一把已经压得粉碎的小提琴时,立刻大哭大闹起来。再说凯茜,当她得知老东家只顾照料这个陌生孩子而把她要的马鞭丢了的时候,便龇着牙,向那个小蠢东西啐了一口唾沫,发泄自己一肚子的怨气,结果只是挨到父亲的一巴掌,教她以后要讲究卫生。

亨德莱和凯瑟琳都不准那个小东西上床,甚至也不准他待在他们的房间里头。当时,我也失去了理智,把这个小东西抛在楼梯口,希望第二天一清早,他已不知去向。也许是偶然的巧合,也许是听到了说话的声音吧,这个小东西爬到了老东家的房门口,老东家一出房门,便看到了他。当问起这孩子怎么会在那个地方,我只得承认我太怯懦,没有人性,就为了这个,老东家把我撵出了宅子。

这就是当初希斯克利夫是怎么被抱进欧肖家的经过。几天以后,我又回到山庄(因为我想,老东家不会一直罚我,一直把我流放在外头),这时发现,他们已经给那个小东西取了个名字,叫做“希斯克利夫”。这原先是他们一个已经夭折了的儿子的名字,从此,这既成了他的名,又是他的姓。

凯茜小姐和希斯克利夫那会儿关系

可亲哩,但是,亨德莱恨他。老实说,我也恨他,我们俩便折磨他,存心和他过不去。我这个人本来就不懂什么理智不理智的,从来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不厚道。我家夫人呢,眼看希斯克利夫受委屈,可从来不曾替他说过一句话。

希斯克利夫这个孩子成天闷闷不乐,可他特别能忍耐,也许是因为受尽了虐待而变得麻木了吧:亨德莱老是用拳头打他,他眼睛眨都不眨,也不掉一滴眼泪;我老是用手掐他,他也只是倒吸一口气,睁大着眼睛,好像是自己偶然碰痛了,怪不得别人似的。

当老欧肖发现儿子在迫害这个可怜的、没爹妈的孩子,而这个孩子又这么忍气吞声,他真是气得火冒三丈。他喜欢希斯克利夫喜欢得出奇,凡是希斯克利夫所说的话,他全信(论说话,希斯克利夫难得开口,所说的又总是实话)。他疼爱希斯克利夫远远超过他对凯茜的疼爱,凯茜太淘气、太任性,成不了老欧肖的宠儿。

所以,打希斯克利夫一进门,这一家子的感情就不和了。不到两年的时间,欧肖夫人去世。少东家已经把父亲看做压迫者而不是朋友,把希斯克利夫看做一个篡夺了他父亲的爱心以及自身特权的人。他对自己受到的伤害耿耿于怀,性格变得越发厉害。

有一段时间,我对亨德莱很同情。后来,孩子们都得了麻疹,我得照顾他们,这时候,我的看法有了转变。希斯克利夫的病情很重,在他病得最厉害的时候,我得时刻守在他的枕头旁边。我想,他觉得我为他做了许多事情,但是他并不明白,我是不得已而照顾他的。不过,我应该说,他是我所照料过的孩子中最乖的一个。他同别的孩子的这种差别使我变得不那么偏心眼了。凯茜和她哥可把我折腾得够戗,而希斯克利夫却像绵羊一样,从来没有怨言,虽然他不给别人添麻烦是由于他性格倔犟,而不是由于他为人宽厚。

希斯克利夫的病好了,大夫肯定地说,这多半是因为有了我的缘故,他夸我护理得好。受到了大夫的表扬,我感到很得意,从此,对那个使我得到赞扬的人心肠也就软了起来。就这样,亨德莱失去了最后一个同盟者。

但是,我仍然对希斯克利夫疼爱不起来。我时常感到奇怪,老东家在这个成天绷着脸的孩子身上究竟看到了什么,让他爱得这么深。据我回忆,这个孩子对老东家的溺爱从来没有表示过任何感激。这倒不是他对恩人傲慢无礼,而是他根本不明白这份恩情的深浅,尽管他完全知道自己已经占据了老欧肖的心,不管他想要什么,不管他想做什么,只消说一声,全家人就得照办。

举一个例子说吧。我记得,欧肖先生有一次在教区的集市上买了两匹小马驹,给两个男孩一人一匹。希斯克利夫挑了那匹最漂亮的。可是,没多久,小马驹的腿瘸了。

他发现以后,就跟亨德莱说:“你得跟我换马,我不喜欢我的那匹马了。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就告诉你爸,这个星期你揍了我三次,让他瞧瞧,我的手臂一直到肩膀都给你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亨德莱向他伸了伸舌头,又扇了他一个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