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镑
以后的事你们都知道了吧?我顺其自然,随心所欲,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接着就让对方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所需要的日常用品和各种奢侈品一应俱全,我也在汉诺威广场的一家高档酒店住了下来。我在酒店里吃午餐和晚餐,可早晨还是去哈里斯的那家小饭馆里吃——就是在那儿,我用百万英镑钞票吃了第一顿饭。这样一来,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人人都知道有个性情古怪的外国人,他的背心口袋里装着百万英镑钞票,充当了这家小饭馆的保护神。这就足够了。这家原本寒酸可怜、朝不保夕、勉强维持的小饭馆一下子出了名,门庭若市。哈里斯对我极为感激,非要借钱给我,让我不能拒绝。于是,我虽然是个穷人,却有钱花,像个富翁和大人物。我也想,这样的日子大概不会持久,然而,既然落水了,只能拼命地往前游。你看,这本来是一场闹剧,可是这种大祸临头的危机感使整件事具有了严肃、伤感和悲哀的一面。每当夜晚来临,在黑暗中,悲哀的一面总是占据上风,总是警告我、恐吓我。我便痛苦呻吟、辗转反侧,总是无法入睡。然而,一到明亮轻快的白天,悲哀的成分就烟消云散了。我又变得志得意满,开心得像喝醉酒一样。
我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说来也正常,我不禁有点儿自满,简直是得意扬扬。你翻开报纸,不管是英格兰报、苏格兰报还是爱尔兰报,你都会看到关于“背心口袋里有百万英镑的那个人”的报道。起初,关于我的消息放在《人物杂谈》那一栏的底部。后来,报道我的位置就超过了爵士、从男爵,最终在男爵之上了。就这样,我的位置稳步攀升,知名度也越来越高,直到停留在升无可升的位置。这时候,我所在的位置已经高过了王室之外的所有公爵,在全英大主教之下,比其他宗教人士位置都高。注意,直到这时,我还谈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有一点儿名气。
幸运突然来临了,像骑士受封一样,我那一点儿虚名一下子化作长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刊载了关于我的漫画!是的,如今我已功成名就,成为头面人物了。也许还有人和我开玩笑,可都是为了讨好我;也许还有人冲我微笑,但已没有人敢朝我哈哈大笑了。这一切已经过去了。《笨拙》把我描绘成穿得破破烂烂的一个人,正为了买下伦敦塔跟卫兵讨价还价。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以前无人理睬的小伙子突然说的每句话都会被到处传扬;他走到哪里,人们都奔走相告:“那个走路的人,就是他!”我无论去哪儿吃早饭,都会被人围观;我在剧院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只望远镜都立刻聚焦在我的身上。我一天到晚沐浴在金色的荣耀中——我可是挺满足的。
你看,我还留着从前那套破烂衣服,不止一次地穿着出去,就是为了体会一下从前的乐趣:我先买点儿小东西,被人看不起,最后拿出那张百万英镑钞票让他们不知所措。可是,我这把戏玩不下去了。报纸上的配图让我的这身装扮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上街,就会被认出来;我身边还会跟上一大帮人,我一想买什么东西,老板就会主动把整家店都赊给我,根本不用我拿出百万大钞。
大约我出名后的第十天,我去拜访美国公使,也为祖国履行一下义务。他按照我的身价排场,热情地接待了我。他批评我来得太晚了,说当天晚上他正好要组织一个宴会,有个嘉宾临时缺席,我要想补偿自己的错误,代替嘉宾出席宴会是再好不过的了。我答应了这件事,开始和公使聊天。原来他和我父亲从小就是同学,后来又一起在耶鲁大学读书,两个人的友谊一直延续到我父亲去世。因此,他让我只要有空就过来拜访他。我当然回答:非常愿意。
事实上,岂止愿意,我简直是乐意至极。假如将来我发生了什么事,说不定他能帮助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我不知道他会怎么办,反正他应该有办法。事情已经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我不敢冒险说出我的底细。要是我刚刚开始伦敦奇遇的时候就碰上他,我倒是可能说真话。可是现在不行,我已经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新交的朋友说真话。不过,这件事到底会发展到什么地步,我自己也没把握。你知道,我不会让我的债务超过我的能力范围——也就是说,不会让它超过我将来的那份薪水。我不确定将来的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很多依据可以使我做出一个大致判断:假如我帮那位富人赢得了赌局,我就能在他的权力范围内谋得一个职位,只要我能证明自己的能力——我当然有这个能力,我毫不怀疑这一点。至于他们的赌局,我根本不关心。我想,那份工作的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六百英镑,以后每年都会加薪,如果我证明了自己的能力,薪水终会达到一千英镑。
人人都想把钱借给我,我以种种理由拒绝了大多数人,这样一来,我欠的债只有三百英镑,其他拖欠的生活费和赊购的东西也有三百英镑。我相信,只要我节俭一点儿,我第二年的薪水就能补上先前的亏空,还会有结余,何况我的确打算厉行节约。这个月一结束,我的老板就会回来,我就什么也不必担心了。到时,我就可以立刻用薪水还清债务,然后立即开始干活儿。
那是一个美妙的宴会,一共有十四人出席。肖尔迪奇公爵及夫人,他们的女儿安妮-格蕾丝-埃莉诺-塞莉斯特,还有什么什么——德-波亨小姐、纽格特伯爵及夫人、齐普赛子爵、布莱特斯凯特爵士及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夫妇、公使及其夫人和女儿,还有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女孩波西娅·兰厄姆。见到她不到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这一点。还有一位客人是美国人——我讲得有点儿早。这些人正一边在客厅里准备入席就餐,一边冷眼观察着其他宾客。正在这时,仆人通报:
“劳埃德·黑斯廷斯先生到。”
交际场中礼节的寒暄过后,黑斯廷斯发现了我,热情地伸出手,朝我走过来。还没握到我的手,他就忽然呆住了,尴尬地说:“抱歉,先生,我以为我们认识呢。”
“对啊,你当然认识我啦,老朋友。”
“不,难道你就是——就是——”
“‘穿着背心的怪物’吗?没错,就是我。无须顾忌,直接喊我的绰号吧,我听惯了。”
“好,好,好,这可真没想到。有一两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那个绰号连在一起,我从来没想到他们提到的那个亨利·亚当斯就是你。发生了什么事?半年前,你还在旧金山给布莱克·霍普金斯当办事员,挣一份薪水,有时为了额外补贴还要熬夜,帮我整理核查古尔德和柯里矿业公司的统计数据。真没想到你会来到伦敦,还成为百万富翁、头面人物!哎哟,这简直是《天方夜谭》里的奇迹。老兄,要我一下子明白,还真不行!给我点儿时间,我要理理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实际上,我并不比你强,我也弄不明白。”
“哦,真令人意想不到,是吧?三个月前,咱们还去过矿工饭店吃饭——”
“不是,是迎宾餐厅。”
“没错,就是那儿,凌晨两点去的,咱们花了六个小时处理关于增加资金的文件,然后去那儿吃了块牛排、喝了杯咖啡。当时,我劝你和我一起来伦敦,还要替你请长假,全部路费都由我支付,如果那笔生意做成了,你也能分得好处。可是你拒绝了,说我的生意成不了,你的工作也不能断,断了就很难接上了。而现在你身在伦敦。这一切是多么奇怪!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你又有着怎样不可思议的好运呢?”
“啊,完全是偶然。说来话长——简直就是一篇传奇小说。我会告诉你全部经历的,不过现在不行。”
“那什么时候可以呢?”
“这个月底。”
“那不是还得半个月?对我这种好奇心强的人来说,这可太难受了。一个星期可以吗?”
“不行。以后你就会知道为什么。你的那笔生意怎么样?”
他一下子变得很失落,叹了一口气,说:“你当初的预测是对的,亨利,真准。我的确不应该来这里。我不想再提这件事了。”
“你非说不可。今天离开这里的时候,你跟我一起走,去我那儿住,要把那件事原原本本地讲给我听。”
“啊,你真想听吗?你这话当真?”
“不错,我要听整个故事,一字不落。”
“太谢谢你啦!我居然还能在别人的言语和目光里发现他们对我的关心——在我经历了人世的种种之后。上帝!就为这个,我恨不得跪下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他用力地握了握我的手,振作起来,之后情绪就正常了,兴奋地准备入席用餐。可是,又出问题了——按照荒唐、该死的英国式的规矩,这种问题不可避免——席位问题解决不了,宴会就无法开始。所以,英国人赴宴前总是先吃点儿东西,他们知道他们赴宴将有什么风险。可是没有人告诉新来的客人,新手就只能自食苦果了。这一次来的这些人应该都有准备,除了黑斯廷斯。公使邀请他时就对他说,为了尊重英国人的习惯,他没有准备正餐。每一位来宾都挽着一位女伴,依次进入餐厅,这是通常的程序。然而,争议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肖尔迪奇公爵想要坐首席,带领大家入席。他认为自己的地位高过公使,因为公使只是代表一个公国,而他代表一个君主国。可是我坚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肯退让。在《人物杂谈》栏目里,我的位置已经高过了王室之外的所有公爵,所以我要求坐首位。我们争执了一番,问题始终无法解决。最后他声称自己是征服者威廉的后代,他把这当作王牌。我就搬出了亚当,说我是亚当的直系后裔,看我的姓氏就知道了;而他不过是旁系后裔,从他的名字和晚期诺曼血统就能看出来。于是我们又依次走回客厅,在那儿已经备好了便餐——沙丁鱼和草莓,自行组合,站着吃。这样座次问题就没有那么严重了。两位最尊贵的客人用掷先令打赌,赢的先吃草莓,输的得到那个先令。接下来再来两位也是如此,以此类推。用完便餐以后,大家搬过桌子来打牌,我们打的是克里比奇纸牌,六便士一局。英国人打牌从来不是为了好玩儿,一定要赢点儿什么或输点儿什么——至于自己的输赢,他们倒并不在乎——否则他们绝不玩。
我们玩得开心极了,当然,我说的是我们俩——兰厄姆小姐和我。我被她迷得神魂颠倒,手里的同花顺超过两张,我就数不清楚了,记分记到了顶也不知道,又从最外面的一排开始记分。照这种情况看来,我应该是次次必输,好在那个女孩也是一样——她和我一样魂不守舍。你看,我们玩了半天也没分出输赢,谁也没问这是怎么回事。我们觉得开心极了,其余的都无所谓,只要没人过来打扰我们就行。我直接告诉她——是的,我真的那样做了——告诉她我爱她。她呢——天哪,她羞得脸都红了,连头发都映红了,但她很喜欢,她说她很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