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_明尼苏达州,赫明福德县,1930—1931年

我点点头:“这里的店主……尼尔森夫妇……收留了我。”

尽管二月里寒气逼人,伯恩先生的太阳穴却滴下了一溜汗珠。他用手背擦了擦:“那你待得开心吗?”

“是的,先生。”我不明白他的举动为什么这么怪,“伯恩太太怎么样?”我设法换个话头客套几句。

他眨了几下眼睛:“看来你还没有听说。”

“对不起,什么意思?”

他摇摇头,嘴里说:“她不是个坚强的女人,多萝西。受不了屈辱,受不了求别人施恩。但我又能怎么办呢?我哪天不在琢磨啊。”他的脸扭曲了,“范妮走了以后,那……”

“范妮走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大吃一惊,但我确实很惊讶。

“是在你走后没几个星期的事。有天早上她来了,说她那个住在帕克拉皮兹的女儿想让她跟他们一起住,范妮决心离开。剩下的人都走光了,知道吧,我觉得洛伊丝只是受不了……”他用手在脸上摸了一把,仿佛想把五官通通抹去,“还记得去年春天那阵诡异的暴风雨吗?四月下旬那次。嗯,洛伊丝抬脚走进了风暴里,一步步直往前走。有人发现她冻死在离我家大约四英里的地方。”

我想同情伯恩先生,我想有所触动。但我没有。“我很遗憾。”我告诉他。我猜自己确实很遗憾,为他,为他那一团糟的生活。但对伯恩太太,我实在找不出一丝悲伤。我想起她冰冷的眼神,时时紧锁的眉头,想起她只把我当作可以使唤的人手,除了穿针引线的十指别无他用。我并不为她离开人世开心,但我也并不遗憾。

当天吃晚餐时,我告诉尼尔森夫妇,我会沿用他们女儿的名字。就在那一刻,昔日画上了句号,我的生活掀开了新的一页。尽管我难以相信自己还会一路吉星高照,但对抛在脑后的昔日,我却没有任何怀念。因此几年后,当尼尔森夫妇告诉我他们想收养我时,我欣然答应下来。我会当好他们的女儿,尽管我永远无法逼着自己开口称呼他们“爸爸”“妈妈”,我们之间感觉太拘礼了些,没法用这种称呼。即便如此,显而易见的是,从现在开始,我是尼尔森家里人了,他们会管我,照顾我。

随着时光流逝,我真正的家庭变得越来越难以记起。我没有昔日留下的旧照、信件甚至书籍,只有祖母留下的爱尔兰十字架。尽管那条克拉达项链很少离身,但随着我日渐长大,我却逃不开一个念头:血亲只给我留下了一件东西,而留下它的那个女人将自己的独生子及其家人赶上了茫茫大海,赶上了一叶孤舟,尽管她明知道,也许今后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