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开始独自谋生,但并不喜欢
第十一章
我开始独自谋生,但并不喜欢
我现在对世界有了足够的了解,几乎遇见什么事情都不会觉得大惊小怪了。即便现在,我仍然感到些许惊讶的是,自己如何会这么小小的年纪就轻而易举地被甩掉了。我也算是才华横溢的孩子,善于观察,思维敏捷,情绪高昂,但身体孱弱,身心都经受不住伤害,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替我吭一声。确实就是没有任何人有任何表示,所以我在十岁的时候,就成了默德斯通-格林比商行的一名童工。
默德斯通-格林比商行的货栈坐落在河边,地处黑衣修士区,现代的修缮已使该地大有改观,可当时货栈处在一条狭窄街道的尽头,那街道顺着小山蜿蜒至河边,尽头建了些台阶供人们上下船用。货栈破旧不堪,有自己的专用码头,涨潮时房子贴着水面,退潮时留下一片泥泞,里面简直就是老鼠肆虐。我可以说,房间里镶嵌的护墙板历经数百年的尘积烟熏,已经黯然失色,地板和楼梯已经斑驳腐烂,地窖里大灰老鼠吱吱乱叫,横冲直撞,到处污秽不堪,腐烂发臭。此情此景不是多年以前的事,而是就在眼前。所有这一切全都呈现在我眼前,就和当年那个苦难的时刻一模一样,当年我头一次身临其境,奎宁先生拉着我瑟瑟发抖的手。
默德斯通-格林比商行同形形色色的人做生意,主要方面的贸易是给一些邮船供应葡萄酒和烈性酒。我现在忘了那些船只都要驶向何处,但我认为,其中有些要驶向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我知道,这种生意需要大量空酒瓶,于是雇用了一些成人和小孩,对着亮光检查瓶子,把有瑕疵的去掉,其余的就洗刷干净。空瓶子不多时,便给盛满了酒的瓶子外面贴上标签,或者加上瓶塞,或者在瓶塞处贴上封口,或者把所有工序都已完成的瓶子装进酒桶。这都是我要干的活儿,我就是被雇来干这种活儿的童工中的一个。
把我算在内,我们一共是三四个。我干活儿的地点设置在货栈的一个角落。奎宁先生在记账室里,要是站在他那把凳子最低的一根横档上,便可透过桌子上方的窗子看到我。就这样,我“吉星高照”,开始了独自谋生的第一天,这天早上,正式童工中年纪最大的那位被安排来教我如何干活儿。他名叫米克·沃克,身上系了条破围裙,头上戴了顶纸帽子。他告诉我,他父亲是个开驳船的,曾经戴着黑色天鹅绒帽子参加过庆祝伦敦新市长就职彩车游行。他还告诉我,我们还有个干活儿的重要伙伴,他介绍时用的名字——在我看来——很不同寻常,叫作“粉斑土豆”。不过,我发现,那小伙子受洗时取的不是那个名字,而是货栈里的人给他取的,是肤色的缘故,总是呈灰白或粉斑状。粉斑的父亲是个跑船的,还很荣耀地当过消防员,在一家大剧院供职。粉斑家还有个年幼的亲人(我想是他妹妹)在剧院里扮演哑剧中的小鬼。
我沦落到了同这样一批同伴相处的地步,同时,这些从今往后要朝夕相处的同伴和更加快乐童年时的那些同伴做比较——更不要说同斯蒂尔福思、特拉德尔和其他同学相比较了,感觉到长大后要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物并出人头地的希望在心中破灭了,这时候,我心灵深处的隐痛无法言表。我这时候彻底丧失了希望,为自己的这种处境而深感羞辱,年幼的心灵充满了痛苦,深感自己学到的东西、想到的东西、兴高采烈关注的东西、激发想象和进取心的东西,日复一日、一点一滴,离我而去,永不回复。对于这种深切的记忆,我简直无法诉诸笔端。那天上午,米克·沃克离开过多少次,我便有多少次泪水和着洗瓶子的水一道流淌。我抽泣着,好像自己的胸口有一道裂痕,有爆裂的危险。
记账室的钟显示十二点半,大家都准备去吃午餐了。这时候,奎宁先生敲了敲记账室的窗子,示意我进去。我进去后,看到里面坐着一个大块头的中年人,穿着棕褐色外套、黑色马裤和黑色鞋子。头上的头发并不比鸡蛋上的多(头颅硕大,亮光闪闪),宽大的脸盘正对着我。他的一身衣服显得寒碜,但戴了个气派非凡的衬衫领子。他拿了一根彰显绅士派头的手杖,手杖顶端系了一对褪了色的大穗子,外衣的前襟上挂着一副单片眼镜——我后来发现,那是装点门面用的,因为他极少拿着它看过东西,即便用它来看,也什么都看不见。
“这位,”奎宁先生指着我说,“就是他。”
“这位,”陌生人说,我印象很深的一点是,他的声调洪亮而有节奏感,含有屈尊俯就的意味,还有一种干了什么高雅行业后的神气,难以形容,“就是科波菲尔少爷。我看您一切都好吧,少爷?”
我说我一切都好,也希望他一切安好。其实我当时很不自在,天知道,但我当时不想倒苦水,所以说一切都好,希望他也一切都好。
“我嘛,”陌生人说,“感谢上帝,一切都好。我收到默德斯通先生的信,他在信中说,希望我能把我房子后面那个眼下没有住人的房间——也就是说,一句话,出租当作——一句话,”陌生人说着,露着微笑,突然露出了一副要说知心话的样子,“当作卧室——租给我此刻有幸结识的年轻创业人——”
陌生人挥了挥手,下巴颏缩进了衬衫领子里。
“这位是米考伯先生。”奎宁先生对我说。
“嗯!”陌生人说,“这是我的名字。”
“米考伯先生,”奎宁先生说,“认识默德斯通先生。他有办法揽到生意的时候就会给我们揽生意,拿些佣金。默德斯通先生写了信给他,提到了你租住房间的事情,他愿意收你做房客。”
“我的地址是,”米考伯先生说,“城市大道温莎街。我——一句话,”米考伯先生说,口气同样高雅,又是一副要说知心话的样子,“我就住在那儿。”
我向他鞠了一躬。
“我感觉,”米考伯先生说,“您对这个大都会地区还涉足不广,要穿过现代巴比伦这个迷宫往城市大道方向行进,可能有些困难——一句话,”米考伯先生说,又是一副要说知心话的样子,“您有可能会迷路——我很高兴今晚能来这里接您,带领您熟悉一下最近的路。”
我由衷地对他表示了谢意,感谢他热情友好、不辞辛劳。
“什么时间,”米考伯先生说,“我将……”
“八点左右。”奎宁先生说。
“八点左右,”米考伯先生说,“再见,奎宁先生。我不再打扰了。”
于是,米考伯先生戴上帽子,腋下夹着手杖出去了。他离开记账室时,直挺着身子,嘴里哼着调子。
就这样,奎宁先生正式雇用了我,在默德斯通-格林比商行尽量发挥自己的作用,薪水我想是每星期六个先令。我现在也不清楚是六先令还是七先令,由于我在这一点上不确定,因此我倾向于认为一开始是六先令,后来是七先令。他预付了我一星期的薪水(我相信是他从自己口袋里掏的),我又从中拿出六便士给粉斑,请他晚上安排把我的箱子搬到温莎街去,因为箱子虽然很小,但过于沉重,我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我又花了六便士吃了一块肉饼,喝的是附近水龙头里的自来水。在街上逛了逛,打发掉被允许用来吃饭的那一小时。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米考伯先生又来了。我洗了手和脸,以示对他高雅气派的尊重,然后一同朝着我们的家走去,我想,我现在必须称呼“我们的家”了。我们走着,米考伯先生让我记住街道的名字和房屋拐角的模样,以便我第二天早上回去时可以轻松认得路。
我们到了他在温莎街的住所(我注意到,该住所跟他本人一样很寒碜,但也像他本人一样,尽可能地摆出派头),他把我介绍给了米考伯太太。米考伯太太身材瘦削,面容憔悴,根本算不上是年轻,正坐在客厅里(二楼完全没有什么陈设,百叶窗关上了,以免叫邻居看见)给一个婴儿喂奶。婴儿是一对双胞胎中的一个。我在此可以说明一下,根据我对这个家庭的观察,自己就几乎没有见过双胞胎同时离开米考伯太太怀里的时候,他们两个总会有一个在吃奶。
另外还有两个孩子,米考伯少爷,大约四岁,米考伯小姐,大约三岁。除此之外,家里还有一个皮肤黝黑的年轻女仆,她喜欢哼鼻子。我到达后还不到半小时,她便告诉我说自己是“古(孤)儿”,是从附近圣卢克济贫院来的。全家大小就是这些人了。我的卧室在顶层的后半部分,是个密不透风的房间,墙上画满了装饰图案,凭着我幼稚的想象力,那可都是一个个蓝色的松饼,里面几乎没有家具。
“结婚之前,”米考伯太太说,她带着双胞胎和所有其他人一道上楼指给我看房间,接着又坐下来喘粗气,“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当时压根儿没有想到,自己竟然需要接受房客过日子。但是,米考伯先生遇到了经济上的困难,所以也就顾不上什么个人情绪了。”
我说:“是啊,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