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母剑所在
这时县令才觉察自己的左手剧痛不止,低头一看,天旋地转。
原来他的左手拇指齐根消失,血早凝结,似乎上过药。
小妾捡起了地上的一方纸片,念道:“不仁者,杀之,断尔一指为戒!”
这时,苟家等家人呼天抢地来击鼓鸣冤,要县令查出真凶,还众死者一个公道,县令抖抖索索上堂,匆忙包裹了的左手藏在桌下,看着满堂的叫冤者,他忽然一拍惊堂木,道:“尔等刁民,何故哭嚎搅闹衙门,来呀,给我统统乱棍伺候!”
衙役面面相觑,县令瞪眼:“本官的话没听到吗?”
结果这堂冤审的结局出人意料,县令不责成凶手,反而追究死者苟富以及苟贵等人平时所犯的恶行,最后由师爷念道:死者苟富苟贵诸人,为恶乡里,犯案无数,众怒而不敢言,本官亦是深受其胁迫,现有侠义之士代天之手除之,义也,天行义,不敢究……
公堂前聚集的民众越来越多,“天在行义”,人人都在传诵这句话。
萧云站在一酒家二楼的栏杆前看着街上欢呼的人群时,无喜无悲。
一道白影出现街上,是只猴子,看什么都好奇,扯扯这个,逗逗那个,把人堆闹了个天翻地覆。
小白,萧云嘴角微笑。
小白察觉到来自酒楼的目光,抬头,喜得一跃而上,跳到萧云桌前,抓起桌上的酒菜不客气地吃了起来,把那些食客惊得眼珠掉落,哪儿来的这么不客气的猴子。
直吃得杯盘狼藉,还把酒一气儿灌光,小白才停下,扯住萧云衣袖,吱吱乱叫。
萧云道:“你是说叫我回去?”
小白点头不迭。
萧云醉眼道:“我不会再回去了,你若愿意,就此跟着我,若不愿,回山去吧。”
萧云丢下酒资离开,唱道:“你若骂,乌鸦怎就这般黑,那只因,人眼从来不曾白……”
无人知其意。
小白原地为难,还是跟了上去。
又入夜,萧云走在街上,忽然抽搐着弯下腰去,一种熟悉的欲,望攫住了他,而前面不远,正有一家挂红灯笼张门迎客的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