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老师的镀金秃头

第二十一章

老师的镀金秃头

暑假快要到了。一贯严厉的老师变得更严厉、更苛求,因为他要让学生在“大考”那天有出色的表现。如今,他的戒尺和鞭子很少有闲着的时候,至少在小一点儿的学生当中是很忙碌的。只有最大的男孩和十八到二十岁的少女才能逃脱挨揍的厄运。多宾斯先生打起人来总是狠得很。虽然他的头发已经秃得精光,亮光光的脑袋上戴着一个假发套,但他还刚到中年,体力上丝毫没有衰退的迹象。在那个庄严的日子快要到来的时候,他的凶狠劲儿全显露出来了,谁犯了小小的过失都会受到惩罚,他好像以此为乐,满足自己的报复心理。结果,那些小一点儿的男孩白天胆战心惊,苦不堪言,晚上就商量报复办法。他们不失一切机会跟老师捣蛋。但他总是事先有所准备。每次他挫败对手以后,就实施报复性的惩罚,而且那种惩罚来得又快又猛,男孩子们照例丢盔弃甲,退出战场。最后,他们凑在一起出主意,想办法,终于想出一条计策,有望取得辉煌的胜利。他们与招牌商的儿子结拜,把计策告诉他,请他帮忙。那个孩子也有理由感到高兴:老师就寄住在他的父亲家里,他有充分理由恨他。老师的太太几天后就要去乡下走亲戚,因此没有任何干扰计划的因素。每逢重要活动,老师事前总要喝得酩酊大醉。招牌商的儿子说,到了“大考之夜”,趁着老师醉意正浓,坐在椅子里小睡的时候,他就“按计行事”。然后,他在最合适的时刻把他叫醒,催他到学校去。

那个有意思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晚上八点,教室里灯火通明,还装饰着用绿叶和鲜花扎成的花环和花彩。讲台上,老师高高地坐在那把太师椅里,后面挂着一块黑板。他看上去仍有几分醉意。他的两侧各放着三排凳子,前面放着六排凳子,坐着村里的要人和学生的家长。他的左侧,在那几排来宾的后面,临时搭起一个宽敞的讲台,上面坐着参加今晚比赛的学生。其中有几排小男孩,他们都洗得干干净净,穿得整整齐齐,显出特别拘谨的样子;几排笨头笨脑的大男孩;几排身穿白色细布衣服的女孩和年轻小姐,她们赤**手臂,身上挂着她们祖母们的古老饰物,系着粉色和蓝色的缎带,头上插着鲜花,显然觉得很不自然。教室的其他地方坐满了不参加比赛的学生。

比赛开始了。一个小不点儿男孩站起来,柔声细气地背诵了“诸位大概没有料到,一个我这般年纪的孩子竟敢登台当众讲话”等一套话——还不时伴有机器般的极其刻板、生硬的动作——假如那台机器出了点儿小小故障的话。他吓得半死,但安然过了关。他机械地鞠了一躬,坐下身后,台下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一个羞答答的小女孩咬着舌头背诵了“玛丽有一头小羊羔”那首诗,行了一个令人爱怜的屈膝礼,博得了她所企盼的掌声。她满脸通红地坐下去,心里觉得甜滋滋的。

汤姆·索亚神气活现、把握十足地走上前来,高声背诵那篇气吞山河的不朽演说“不自由,毋宁死”。他时而情绪激昂,时而做着疯狂的手势,可是背到一半突然卡壳了。他心里一阵惊慌,底下两条腿瑟瑟发抖,差一点儿回不过气来。不错,满堂的人显然对他十分同情,但大家都默不做声,那可是比同情还要糟糕呀。老师皱了皱眉头,宣告他的彻底失败。汤姆挣扎一会儿,然后退下去了。有人想要鼓掌,可最终没能鼓起来。

接着是“那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还有“亚述人打败仗了”等脍炙人口的精品。之后便是朗读比赛和拼字比赛。人数不多的拉丁班在朗读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现在,今晚的重头节目上场了——由年轻小姐们朗读自己写的“

作文”。每位小姐都依次走到讲台边上,清了清嗓门,拿起她(系着精美缎带)的手稿开始朗读,还特别注意表情和重读。她们阐述的题目,跟过去她们的母亲们,跟她们的奶奶姥姥们,毫无疑问,跟远至十字军时代的她们所有的女性祖先们,在类似的场合阐述的题目是一模一样的。“友谊”就是其中之一,还有“回忆往事”“历代宗教”“梦境”“论文化之益处”“各种政体之比较”“感伤”“孝道”“心愿”,如此等等。

这些作文有许多共同点。其一,都带有一种矫揉造作的忧郁情调,而且还把它当成宝贝;其二,都堆砌辞藻,“华而不实”;其三,都带有一种倾向,生拉硬扯地塞进大量自己偏爱的词汇和短语,最后完全成了陈词滥调;其四,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在每篇作文结尾的地方,就像一条狗摇着伤残的尾巴那样,都不可救药地、无法容忍地来一通说教,这显然损坏了整篇文章。无论什么题目,她们都煞费苦心地说出这种或那种大道理,让那些讲道德和信宗教的人仔细琢磨,从中受到启迪。这种虚伪的说教是触目惊心的,但还不足以在学校里禁止那种写作方法,今天禁止不了,只要世界还存在,也许永远禁止不了。在我国,每所学校里的年轻小姐们都觉得,作文的末了非得来一通说教。你还会发现,最轻浮的、最无宗教意识的女学生写出来的作文,往往是最冗长的、最虔诚的。不过,不说这些了。简单的真理往往是不中听的。

我们再回过头来说说那个“大考”。朗诵的第一篇作文,题目叫做“难道这就是人生”,也许读者能捺着性子看完其中的一两段:

在日常生活中,年轻的姑娘怀着多么愉快的心情,盼望着即将到来的欢庆场面啊!她脑海里不停地描绘出一幅幅玫瑰色的欢乐情景。她想象有一群衣着时髦的风流小伙子看到自己挤在快乐的人群里,她成了“众人注意的目标”。她身材苗条,穿着雪白的长裙,在欢乐起舞的人流里不停地旋转。在那个快乐的舞会上,她的眼睛是最明亮的,步态是最轻盈的。

在这甜蜜的幻想中,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她曾做过多少美梦,渴望步入那个极乐世界,现在这个愉快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在她着了魔的眼睛里,一切看上去多么像是人间仙境!新的情景一幅比一幅迷人。可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在这种漂亮的外表下面,一切都是那么空虚。一度迷住她心窍的甜言蜜语,如今却变成了刺耳的噪声。舞场失去了魅力。她筋疲力尽,满腔悔恨,转身走开了,觉得尘世间的享乐不足以满足灵魂的渴求!

如此等等。在她朗读的过程中,不时有人啧啧称羡,还有人轻轻地发出一阵阵赞叹声:“讲得多好!”“很有道理!”“一点儿不错!”等。等她用一段特别令人难受的说教结束自己的作品以后,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接着站起来一个身材修长、神情忧郁的女孩子,她因吃多了药片和消化不良而显得“令人关注的”脸色苍白。她念了一首诗。这里仅引上两节:

密苏里少女向阿拉巴马告别

再见吧,阿拉巴马!我多么热爱您!

可是,我就要与您暂时分开!

别离的愁苦填满了我的心,

一幕幕往事掠过我的脑海!

我曾在您那鲜花盛开的森林里漫游;

我曾在塔拉普萨溪之旁散步、读书;

我曾聆听塔拉西河汹涌的激流;

我曾在库萨山坡上追逐清晨的曙光。

然而,我不为带走一颗满怀感激的心而羞愧,

不为转过热泪盈眶的眼睛而脸红;

现在我就要告别这块

熟悉的土地,

望着叹息的也是一张张熟悉的面孔;

这个州就像我亲爱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