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州长
大概就是这些。如果你们还想听,我可以继续引用,直到你们厌烦为止。
不久,共和党的主要报纸“宣判”我犯了大规模的贿赂罪,而民主党最权威的报纸把一桩严重的敲诈案安在我头上。
(这样,我又得到了两个头衔:“肮脏的贿赂犯吐温”和“令人恶心的敲诈犯吐温”。)
这时候舆论一片哗然,纷纷要求我答复所有可怕的指控。我们党的报刊主编和领袖都说,如果我再保持沉默,我的政治生命就结束了。好像要使他们的控诉表现得更迫切似的,就在第二天,一家报纸刊登了这样一段话:
注意此人——独立党这位候选人至今沉默不语,因为他不敢答复。对他的每一条控告都有充分的证据,并且被他的沉默一再证实,现在他永远翻不了案了。独立党的党员,看看你们这位候选人!看看这个臭名昭著的伪证犯!这个蒙大拿的小偷!这个盗尸犯!好好看看这个酒疯子的化身!这个肮脏的贿赂犯!这个令人恶心的敲诈犯!你们好好看一看、好好想一想——这家伙作恶多端、声名狼藉,甚至连一条罪名也不敢否认,你们是否愿意把自己正当的选票投给他!
我无法摆脱这个困境,只得屈辱地动手“答复”那一大堆毫无根据的指控和卑鄙下流的谎言。但是我最终没有完成这个任务,因为就在第二天,有一家报纸登出了一桩新的骇人听闻的案件,严厉地指控我,说我因一家疯人院妨碍家人看风景,就将这家疯人院烧掉,而且把里面的病人通通烧死了。这使我万分惊慌。紧接着又有一条指控,说我为了侵吞我叔父的财产而将他毒死,并要求挖坟验尸。这几乎使我陷入精神崩溃的边缘。变本加厉的是,还有人竟控告我在负责育婴堂事务时,雇用老得掉了牙的、昏庸的亲戚给育婴堂做饭。我动摇了,真的动摇了。最后,党派斗争对我的无耻迫害达到了**:有人教唆九个刚刚学走路的小孩——各种肤色,穿着各式破烂衣服——在一次民众大会上冲到讲台上,抱住我的双腿,叫我“爸爸”!
我放弃了竞选。我降下旗子投降了。我达不到竞选纽约州州长要求的条件,所以,我递上退出声明,而且怀着痛苦的心情签上我的名字:
你忠实的朋友,过去是正派人,现在却成了臭名昭著的伪证犯、蒙大拿的小偷、盗尸犯、酒疯子、肮脏的贿赂犯和令人恶心的敲诈犯——马克·吐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