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在此期间,夏尔请一个仆人套好他的包克马车。有人将包克马车带到台阶前,等大小包裹都装上车以后,包法利夫妇向侯爵和侯爵夫人辞行,接着便向道特出发了。

爱玛沉默不语,看着车轮转动。夏尔坐在长凳边缘上,张开双臂驾车,车辕宽大,小马在车辕里放开蹄子小跑。松软的马缰绳打在马屁股上浸进汗水冒出泡沫,拴在包克车后的盒子撞击车厢,发出有节奏的响声。

他们快到蒂布维尔镇时,在他们前边突然出现几个骑马的人,他们噙着雪茄,笑着过去了。爱玛自信认出了子爵,她转过身,只看见远处人头的动作,随着马奔跑的快慢节奏,上下起伏。

又走了四分之一古里远,后鞧断了,他们必须停下来,用绳子修好。

但是,当夏尔看了最后一眼检查鞍辔时,他看见马腿中间的地上有个东西,他拾起一个雪茄烟盒,绿绸镶边,中间还有徽记,就像大家族的华丽马车的门徽一样。他说:

“里面还有两支雪茄呢,可以留在今晚晚饭后享用了。”

“那么说,你抽烟了?”她问道。

“有时候抽,要看机会。”

他把拾到的东西装进口袋里,扬鞭赶小马。

他们到家时,晚饭尚未备好。夫人生气了,娜丝达茜却无理取闹。

“你滚!”爱玛说,“这太不像话,我不要你。”

晚饭吃的是葱头汤和一块酸模小牛肉。夏尔坐在爱玛面前,搓着手,高兴地说:

“回到家里真舒服啊!”

听到娜丝达茜在哭,他有点喜欢这个可怜的姑娘。从前他鳏居无所事事时,她曾陪伴他度过许多夜晚。她是他的第一个主顾,是他最早认识的本地人。

“你真的要打发她走?”他终于问道。

“是啊。谁拦我这样做?”她答道。

当女仆给他们准备房间时,他们去厨房取暖。夏尔抽起烟来,他向前伸着嘴唇,每一分钟吐一次烟雾,每吐一口,向后退一步。

“你要弄坏身子的。”她不屑地说。

他放下雪茄,跑到水龙头处喝了一杯冷水。爱玛抓住雪茄烟盒,使劲扔到衣橱里边。

第二天,日子多么漫长!她在她的小花园里散步,沿着同样的小路走过来,走过去,她在花坛前,在界墙的果树前,在石膏神甫像前停步,吃惊地打量着她非常熟悉的这昔日的一切东西。她觉得舞会已变得极为遥远!是谁将前天早晨与今日傍晚分隔得如此遥远!她的拉沃毕萨尔之行给她的生活中留下一个深洞,如同暴风雨一夜之间就在山间掘开大裂缝一样。不过,她无可奈何,她小心翼翼地把漂亮的礼服乃至她的缎鞋(鞋底由于在打蜡的镶木地板上走路已变黄了)收进五斗橱里。她的心跟这些东西一样:一旦接触过财富,便在它们身上留下了永远擦抹不掉的东西。

因此,回忆这次舞会情况成了爱玛剪不断理还乱的心事。每到星期三,她一醒来便自语道:“啊!一周以前……两周以前……三周以前,我还在舞会上!”渐渐地,在她的记忆中,各个面孔模糊了,她忘记对舞的乐曲,她也记不清仆人的制服和看过的那些房间,若干细节忘掉了,但遗憾始终留在心头。

Ⅸ

当夏尔外出时,她经常从衣橱里找出那只绿缎雪茄烟盒,她把它藏到衣物的折缝里。

她看着它,打开它,甚至用鼻子闻一闻烟盒衬里的味道:混杂着马鞭草香精和烟草的气味。它是谁的呢?……是子爵的。这也许是他的情妇的一个礼物。这是在红木绷架上绣的,这种小巧的工具密藏起来,躲过所有人的眼睛,在它上面刺绣用了难以计数的时间,沉思的绣花人低着头,柔软的波状头发披落在绷架上;绣花底布上的每一针渗透着爱的气息,就地固定着一种希望或是一种回忆,而缠绕在一起的丝线则表示着这同一脉脉深情的连续。后来,有一天早晨,子爵把它带走了。当它在宽架壁炉上放在花瓶和蓬巴杜座钟之间时,别人都说了些什么呢?她在道特,而他呢,他现在在巴黎。那里!这个巴黎该是什么样子呢?多大的名气!为了自我取乐,她低声重复着这个名字;在她听起来,这名字如同教堂的大钟一样响亮;她看这名字光彩夺目,就连写在生发膏瓶商标上的也不例外。

夜晚,当卖海鲜的鱼贩子坐在车上路过她的窗下时,他们高唱“牛至草”歌,她就醒了;她听着铁轱辘声离开本镇很快便消逝在大地上:“他们明天就到那儿了!”她自语道。她的思绪跟着他们上山下坡,穿越村庄,披星戴月,疾驰在大路上。经过不知多远的路,总遇上一个模模糊糊的地方,停止了她的梦想。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用手指在地图上跑遍了首都各地。她走上林荫大道,在各街道线路之间,在每个角落,每个表示房所的白方块前停下。最后,眼睛累了,她索性合上眼皮,却在黑暗中看见煤气灯在风中摇曳,马车的踏板发出哗啦响声在剧院廊柱前放下来。

她订了妇女刊物《花篮》和《沙龙精灵》。她如饥似渴地读着,不放过任何消息,通读一切有关剧院首演节目、赛马和晚会的报道。她关心女歌手的初次献艺,也关心商店的开业。她了解一切时装新样式、优秀裁缝的地址、树林和歌剧院的日程。她读欧仁·苏的作品,研究关于家具的描写;她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寻找如何在想象中满足个人欲望。她甚至把书带到餐桌上,当夏尔跟她讲话时,她边读、边翻动书页。当她阅读时,总会想起子爵。她把他跟书中杜撰的那些人物联系起来。不过,以他为中心的这个圈子逐渐在他周围扩大开来,而他头上的光环也离开其面孔,蔓延得更远,照亮别的梦。

因此,在爱玛眼里,巴黎比大洋还要大,一片光明,色彩夺目。不过,在这个喧闹世界里**的多种多样的生活还是要划分为不同部分、不同的方方面面,爱玛所看到的只是其中两三种,而掩盖了其他各方面,她却认为只这两三种便代表了整个人类生活。外交界的人士走在光亮的镶木地板上,客厅四周墙上全是镜子,围着椭圆桌,桌上铺的是带金穗的绒毯;这里有带后摆的长裙,有深奥的秘密,有微笑掩盖下的焦虑。其次是公爵夫人的社会,她们面色苍白,四点钟起床;女士们,可怜的天使!她们裙子的下端镶着英吉利花边,而男士们虚有外表,无人知晓他们的本事,为了娱乐可以累死他们的马,去巴登消夏,到了四十岁上下便娶一位女继承人了事。文人和女演员的混杂人群,午夜后在餐馆里吃夜宵,烛光辉映,谈笑风生;他们这些人挥霍气派如王侯,满怀理想雄心,谈吐异想天开。这是一种天地间超越他人的生活,是狂风暴雨中无与伦比的美好时光。至于世界上其他人等,他们是失落者,没有明确的位置,就像他们不存在一样。况且,事物越是相近,她的思绪越是脱离得更远。在她身边的一切,她觉得这讨厌的乡野、这愚蠢的小资产者,这平庸的生活都是一种例外,在一种特殊的偶然中让她遇上了,而在再远处,则是一望无际的幸福与激情的辽阔国度。在她的欲望中,她混淆了奢华的感官享受与心灵的欢愉,高雅的习惯与微妙的情感。难道爱情不像印度的植物一样需要相应的土壤和特殊的气温?因此,月光下的叹息、长久的搂抱、滴在被遗弃的手上的眼泪、热烈的肉欲以及忧郁的柔情都离不开充满消闲的大庄园的阳台、铺厚地毯挂丝绸窗帘的高雅沙龙、满是花团似锦的花箱、高置台上的床榻,也离不开宝石的闪烁和制服的饰带。

驿站的小伙计每天早晨来给母马刷洗,穿着大木头套鞋通过走廊,他的工作服有破洞,光脚穿布鞋。这就是穿短裤的马童,应该知足!他干完了活儿,白天就不再回来了。因为夏尔回家时,他自己把马牵到马厩,卸下鞍子,摘掉笼头,把女仆送来的一捆草尽力扔到马槽里去。

为了取代娜丝达茜(她最后泪流满面地离开了道特),爱玛雇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这是个面相柔顺的孤儿。爱玛禁止她戴棉布软帽,教她用第三人称代替第二人称说话,送一杯水时要把杯子放到一个盘子里,进屋之前要敲门,教她熨衣服、浆衣服,伺候主人穿衣服,想把她变成贴身使女。新来的女仆服服帖帖、毫无怨言,因为怕被辞掉。夫人习惯将钥匙留在碗橱里,小姑娘菲丽西岱每天晚上都能拿走一小块糖,做完祈祷之后,一个人在床上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