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肖像权

汪萩不是一个物质的人,对钱看的不是很重,但是对自己应得的权益,能多一点,自然还是多一点的好。

登陆欧洲的第一年,汪萩可以对薪资不作任何要求,拿多少都无所谓,但是当自己证明过自己的能力之后,要求薪水符合自己的表现,也是理所应当的。

有鉴于签长约之后再要求加薪的诸多难处,汪萩还是宁愿选择先签一份短期合约,这样能够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

汪萩不会说,选择签短约,就是为了保障自己,能够获取最大的利益,这样就显得有点自信过头了,传出去之后,也有失中国的传统美德——谦虚、视金钱如粪土。

汪萩给出的说法是,这样能够更好地保障对方的权益,签短约、付底薪,这样自己要是表现不好的话,对方也可以尽快甩开自己这个包袱,不至于砸手里,赔大本儿!

再说肖像权。

前面就曾提及过,一名有影响力的职业运动员,尤其是背靠中国这么大一个新兴市场的职业运动员,总收入中,占比最大的,不是年薪,而是商业代言的收入。

而想要把商业代言收入全部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不再被俱乐部剥一层皮,最关键的地方,就是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