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曲

戈博尔怨恨地瞪了我一眼。“他什么都没说,局长大人。这个杂种不停地重复同一个故事,说他正好‘知道’,说他走运。”

“走运,呃?”约翰逊嘲笑道。

“没错,先生。我到现在还没有用刑逼供,否则的话,他现在准唱得像只金丝雀一样。只要你下令,先生,我立刻就能叫他把帮凶的名字统统吐出来。”

局长探询地看了看约翰逊和南达,“二位觉得如何?”

南达激烈摇头,弄得长发飘飞。“绝对不行。不能上刑。媒体已经登出了他被捕的消息。一旦他们发现他受到虐待,我们就玩儿完了。我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我可不想担惊受怕,被那些该死的宣扬公民权益的非政府机构告上法庭。”

局长拍拍他的后背,“比利,你小子怎么跟个美国佬似的。别担心,戈博尔可是这方面的专家。这杂种身上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

胆汁像气球般在我胃里膨胀上升,我觉得快要吐了。

局长准备走了,“戈博尔,明天早上,我要共犯的姓名、作案手法的全部细节。你得不惜一切手段将我们想要的东西弄到手。不过要小心行事。记住,你能不能获得晋升就全靠这个了。”

“谢谢你,长官。谢谢。”戈博尔赔上一脸假笑,“别担心,长官。等我收拾完他,他搞不好会坦白怎样谋杀了圣雄甘地。”

我极力回想是谁杀了圣雄甘地。他在死之前喊了那句广为人知的“嗨,罗摩”。我能记得这个,完全是因为我听说这个故事时太激动了,忘乎所以地大叫,“那是我的名字!”蒂莫西神父温和地解释说,那是主罗摩的名字,是印度教的一位神,他曾经被放逐到丛林中长达十四年。

送走局长和两个男人后,戈博尔喘着粗气回到审讯室。他狠狠摔上门,指着我说,“OK,婊子养的,脱衣服!”

尖锐的、剧烈颤跳的疼痛从我身上每一个毛孔里渗出来。我的双手被粗糙的绳索绑在木头横梁上。横梁离地面有九英尺高,我的双腿悬在空中,双手和双脚就像要被扯断似的。我完全赤**,胸前的肋骨突出来,像饿得瘦骨嶙峋的非洲小孩一样。

戈博尔对我的刑罚已经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可他还没有住手的意思。每隔半小时左右,他都会换一种新的刑具。一开始他把一根涂了辣椒粉的木棍插进我的肛门里,就像一根滚烫的钉子穿透了我的后背,我痛得几乎背过气去。接着他将我的头摁进一桶水中,直到我的肺差点儿炸裂开来。我连咳带喘,几乎被呛死。

这会儿,他手里挥着一根带电的电线,像舞排灯节的焰火棒似的,围着我手舞足蹈,像个醉酒的拳击手,然后突然扑向我。他用**的金属丝猛戳我的左脚底。电流像热毒一般击穿我,我剧烈地弹起、抽搐。

戈博尔对我吼叫:“杂种,你还不想讲你在赛场上使了什么花招吗?是谁告诉你答案的?只要你告诉我,这种折磨马上就可以结束。你可以吃到一顿美味的热乎乎的饭菜。你还可以回家。”

但此刻家对我来说已然十分遥远,一顿热乎乎的饭菜只让我想吐。如果你长时间没吃东西,饥饿感便会枯萎并且消亡,只在你肚子深处留下隐隐约约的疼痛。

现在,第一波恶心开始冲击我,我几乎失去了知觉。穿过厚厚的迷雾,我看见一个黑发飘垂的高个女人。风在她的身后咆哮,扬起的乌发遮住了她的脸。她身上的白色纱丽轻薄如纱,飞舞飘荡如风筝。她张开双臂喊道:“我的儿子……我的儿子……他们对你做了些什么啊?”

“妈妈!”我尖叫着向她伸出双手,想要穿越迷雾的阻隔,但戈博尔粗暴地掐住我的脖颈。我感到自己在奔跑,身体却寸步不前。他接着连连扇我耳光,打得我眼前直发黑。

戈博尔再次拿出笔。这是一支笔尖冒着金光的黑色钢笔。蓝墨水在笔端闪耀。“在你的招供状上签名。”他命令道。

自供状的内容很简单,“我,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特此说明,七月十号,作为一个参赛者,我在《谁将赢得十个亿》知识竞赛节目中作了弊。我对所有问题的答案一无所知。在此,我放弃领取头等奖或任何其他奖金的权利。我恳求原谅。我是在完全清醒、没有任何人给我不当压力的情况下写下这一供述的。签名: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

我知道签下这纸供状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我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我们一直被告诫永远不要与警察较劲。像我这样的街童本来就处在食物链的最底层。我们上面是那些惯犯,比如小偷,他们上面是诈骗勒索者和放高利贷者,再上面是犯罪集团的头目,在他们之上是富商巨贾。但在所有这些人之上的是警察。他们有赤裸裸的强权带来的各种工具。没有任何人监督他们。谁能惩办警察?所以我迟早会在自供状上签名。再挨上十个、也许十五个巴掌之后;再被电击五次,或者六次之后。

突然,门外传来一阵**。警察叫嚷着,声音越来越大。然后门突然“砰”的一声被撞开了,一个年轻女子冲进来。她中等个头,身材苗条,长着莹洁的牙齿与可爱的弯眉毛,额头中央有一个大大的蓝色宾迪。她穿着白色纱丽克米兹,与之搭配的蓝色围巾和皮凉鞋;她的黑色长发披散下来,左肩挎着个棕色的包。总之,她有一种特别的风韵。

戈博尔慌张之下碰着了自己手里的电线,疼得吱哇乱叫。他正要去抓闯入者的衣领,却发现对方是个女的。“你他妈的是谁呀?有这么闯进来的吗?你没看见我正忙着吗?”

“我的名字是丝蜜塔·沙赫,”女子冷静地向戈博尔宣称,“我是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先生的律师。”她说着看向我,见我赤身**,匆忙调转了目光。

戈博尔惊呆了,呆得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也同样吃惊。我此前从未见过这位女子。我连打出租车的钱都没有,根本不可能雇用一个律师。

“再说一遍,”戈博尔哑着嗓子说,“你是他的律师?”

“没错。你对我当事人正在做的事是百分之百非法、不可接受的。我要你立刻终止这种行为。根据印度刑法第330和331条的规定,他保留起诉你的权利。我要求你把所有跟逮捕他有关的文件都拿给我看。目前我没有看到这个案子的备案记录,警方也没有按照宪法第22条规定告知过任何逮捕的理由。你还违反了刑事法第50项。现在,除非你能出示他的逮捕令,否则我要将我的当事人带出警察局,私下进行商谈。”

“呃……唔……我……我必须向……向局长汇报。请等一下。”戈博尔能说的只有这些。他无可奈何地看着女子,摇摇头,缩着身子溜出了房间。

我大开眼界,没想到律师对警察能行使这么大的权利,食物链这下不得不作修改了。

我不知道戈博尔是什么时候回到审讯室的,他对律师说了什么,或者律师又对他说了什么。我再次失去了知觉,因为疼痛,因为饥饿,还因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