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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听到了吗?”方颐终于发现肖凛这边毫无动静,便问了声。

“嗯。”肖凛低应了句。

方颐沉默了一下。法庭上秦太太大概是知道柴静欢又是自首,态度又极为配合,在动机上也没有太多文章可以做,所以把牙都咬在了民事赔偿上。由于赔偿金额实在过高,柴静欢根本支付不了,所以在这方面没能对减刑起到作用,所以仍然判了六年。但是,这个方颐没有告诉肖凛。已经没有说的必要了。而她自己也是特别沮丧的,若是十多二十万,咬咬牙大概还是可以凑出来的,可是……听着肖凛那边还在沉默,方颐也只好说了句:“就是这样,我还要和律师谈谈,先挂了。”

挂掉了手机,肖凛抬头,才发现班上已空无一人。

哦,这节课是体育课。

肖凛扎紧了头发,慢条斯理地收拾好课桌上的东西,走向操场。

她像以往那样,开始跑步,她总是能在跑步的时候,忘掉一切烦恼。

她跑了很久很久,仿佛从来没有跑过这么多圈,直到下课铃响了,那些爱踢足球的男生宁愿不吃饭也要嘻哈着聚在操场上踢球时,她还在跑。

她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像被地下的恶鬼抓住了脚脖子,每抬一下腿都得用上全身的气力。料峭春寒未至,她却被提前进入了夏天,汗如泪水,从身体里的每一个地方冒出来。

跑吧,你除了跑步什么也不会。

跑吧,你是不是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得到某人的一句肯定。

跑吧,爱像梦一场,痛只能叫嚣着去证明。

那些哭不出的,喊不出的,都用她唯一能做的事倾泄出来……

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这样或那样的一段初恋,不管为什么分离,分离后都是同样的痛苦。在这个只会享受爱却不能承受爱的年龄,跑吧……

对不起,我在长大之前爱上你。

……

……

“……本院认为,被告人柴静欢在与被害人秦之岭争执过程中,应当预见自己用发簪刺向被害人的行为可能会造成重大伤害,然而轻信能够避免,致使被害人因伤及左颈总动脉失血过多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柴静欢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辩护人关于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有自首情节,请求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柴静欢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六年也许将很快过去,而过去之前,如永远翻不完的五指山;过去之后,也许只是翻过的那六页书里时间的距离。

如此短,那么长……

(第一部完)